宋綬

宋綬(991年—1041年1月27日),字公垂。 趙州平棘(今河北趙縣)人。北宋著名學者、藏書家。因平棘爲漢代常山郡治所,故稱常山宋氏,後人稱「宋常山公」。景德二年(1005年),召試中書,爲大理評事。康定元年(1040年)三月,因疏陳攻守十策,被召爲知樞密院事。九月,拜兵部尚書兼參知政事。十二月(1041年1月),宋綬去世,年五十。追贈司徒兼侍中,諡號「宣獻」。後加贈太師、中書令、尚書令,追封燕國公。宋綬藏書甚豐,手自校理,博通經史百家。筆札精妙,傾朝學之,號稱「朝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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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文學

  宋綬是北宋時期著名的文學家,《宋史》稱他「博通經史百家,文章爲一時所尚」,他的文章受到當時名臣士大夫的稱羨,歐陽修在爲他撰寫的祭文中評價他「望系朝廷重,文推天下工。…翰墨時爭寶,詞章晚愈新。」「西昆體」主要詩人、著名文學家楊億稱讚他的文章「沈壯淳麗,尤善鋪賦」,自以爲不及,楊億在北宋文壇頗有成就,連他都這樣讚揚宋綬,可見宋綬的文學在當時確實造詣頗深。

  史學

  宋綬可以被稱爲史學家,范鎮和蘇頌都曾肯定他的史學成就,他曾數次參與過史書的編纂,如:

  1. 同修《真宗實錄》:乾興元年(1022年)十一月,翰林學士承旨李維及翰林學士晏殊修《真宗實錄》,時任知制誥的宋綬也在不久後與翰林侍講學士孫奭及度支副使陳堯佐同修,至天聖二年(1024年)三月成書,共一百五十卷,起藩邸至乾興元年(1022年),記載真宗一朝二十六年史事。

  2. 同修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國史》:天聖五年(1027年)二月,參知政事呂夷簡與樞密副使夏竦奉命修《真宗國史》,時任翰林學士的宋綬與樞密直學士劉筠、陳堯佐同修,宰臣王曾任提舉。天聖六年(1028年)六月,朝廷命別修志傳,委命宋綬看詳,帝紀則專委呂夷簡與夏竦。至天聖八年(1030年)書成,合太祖、太祖《正史》爲《三朝國史》,共一百五十卷,參與編修的宋綬等人受賞遷官,並獲賜衣服等。

  3. 同修《節國朝會要》:據《郡齋讀書志》記載:「《節國朝會要》十二卷,右皇朝章得象被詔以國朝故事因革制度編次,宋綬、馮元、李淑、王舉正、王洙同修,得象監總。」明道二年(1033年),又特命宋綬看詳修撰。至慶曆四年(1044年)書成,共一百五十卷,雖然宋綬在該書還未完成的時候便去世,但最初由其典領,有發凡體例、奠定規模之功,亦作出了不小的貢獻。

  4. 編修《中書總例》:例是朝廷各個機構臨時處理事務的行政措施,久之則相沿成例。朝廷最高行政機構中書門下常參照例來處理政務。明道二年(1033年),宰相呂夷簡命宋綬編修《中書總例》,至景祐二年(1035年)九月書成,共四百九十一冊。書成後,仁宗特地降詔褒諭,呂夷簡也自豪地對人說:「自吾有此例,使一庸夫執之,皆可爲宰相矣。」《中書總例》的編成,有助於幫助管理中央各部門的工作。

  5. 編纂《唐大詔令集》:此書最終雖然是在宋綬之子宋敏求手上完成的,但宋綬任知制誥兼史館修撰時,着實爲此書作了許多前期工作。他最初將唐朝歷代君王頒佈的詔令冊文等進行彙編,還沒有分類,他便因病去世,宋敏求在此基礎上加以完成。故而宋綬對於此書有開創之功。《唐大詔令集》詳細記載了唐代各種制度的因革興廢,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

  此外,在宋仁宗即位之初,劉太後(章獻明肅皇後)臨朝聽政,命宋綬爲仁宗選定讀物,宋綬遂錄唐朝謝偃《惟皇戒德賦》,又錄《孝經》和《論語》的重要內容、唐太宗所撰《帝范》二卷、唐玄宗開元年間臣僚所獻《聖典》、《君臣聖理論》等。

  書法

  宋綬亦爲一位出色的書法家,他筆札精妙,《宣和書譜》稱其「作字尤爲時所推右,…嘗爲小字正書,整整可觀,真是《黃庭經》、《樂毅論》一派之法」,並說「國初稱能書者,惟李廷中與綬二人而建中之字肥而重濁,或爲時輩譏評,謂有五代以來衰亂之氣。至綬則無間言,蓋其書富於法度,雖清瘦而不弱,古人所難到者。而議者又謂世之作字,於左右佈置處或枯或秀,惟綬左右皆得筆,自非深造考特未易知。」他的書法因而受到當時許多宦學名流的羨慕和讚歎。

  傾朝學之,號稱「朝體」。書法森嚴,實傳鍾(鍾繇)、張(張芝)古學。黃庭堅稱:「宋宣獻用徐季海(徐浩)擺落右軍(王羲之)父子規模,自成一家。」天聖五年(1027年)夏竦所撰《慈孝寺碑》,仁宗親自篆額,爲宋綬所書。劉太後(章獻明肅皇後)聽說宋綬書法頗負盛名,特命他作楷書一千字,以作爲仁宗書法學習的楷模,他去世後,仁宗多取其千字文、墨跡藏於禁中。

  《宣和書譜》進一步指出:「其後佐我仁祖,以參大政,亦基於此。」把宋綬能登宰輔的原因歸結於他的書法成就。由此可見,宋綬的書法不僅對其本人的仕途有着積極的影響,其在中國書法史上也是有一定的地位。

  藏書

  宋綬家富藏書,至二萬餘卷。曾得畢士安藏書,畢氏精於校讎,頗多善本,卒後藏書盡歸於他。宋綬的外祖父楊徽之,藏書甚多,因其無子,所以楊徽之去世後,其藏書也悉數贈予宋綬。

  宋綬得畢士安、楊徽之兩家所贈之書,多爲祕閣所不及。他重視校讎圖書,他:「校書如掃塵,一面掃,一面生。故有一書,每三四校,猶有脫謬。」南宋藏書家葉夢得評其「本朝公卿名藏書家如宋宣獻、李邯鄲,四方士民如亳州祁氏、饒州吳氏、荊州田氏,皆見其目,多止四萬卷。唯宣獻擇其甚精,只兩萬許卷。而校讎詳審,皆勝諸家。」至其子宋敏求時,藏書益富。惜所藏圖書在元符(1098年—1100年)年間爲火焚燬,蕩爲煙塵,史稱「文獻一劫」。

人物生平

  博洽明敏

  宋綬生於宋太宗淳化二年(991年),其父宋皋,曾任尚書度支員外郎、直集賢院等職。宋綬幼時聰明機敏,額有奇骨,深受外祖父楊徽之的器重和寵愛;宋綬的母親楊氏也知書達禮,經常親自訓導兒子,宋綬因此博通經史百家,所寫的文章爲時人所推崇。

  就讀祕閣

  咸平三年(1000年),楊徽之去世,遺奏請求錄用宋綬補太常寺太祝,獲朝廷準許。

  景德二年(1005年),宋綬十五歲時,被召到中書省考試,宋真宗喜愛他的文章,升他爲大理評事,準他隨意到祕閣讀書。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宋綬再參加學士院考試,任集賢院校理,與父宋皋同職。後被賜同進士出身,升大理寺丞。

  仕途坎坷

  真宗東祭汾陰(今山西萬榮縣)時,召宋綬同行,與錢易、陳越、劉筠等負責蒐集所過之處的方誌、風土人物、歷史掌故,每停留一地他們就將這些內容上奏真宗。將要在亳州(今安徽亳州)太清宮(今河南鹿邑太清宮)祭祀時,任命宋綬爲簽書亳州判官事,又進升爲左正言、同判太常禮院。很久之後,又任判三司憑由司。曾提建議說:「去年下大赦釋放逃犯罪人,但過期沒向朝廷報告執行情況的州府多達六十八州。請在各路選派官員專門考覈監督執行,規定半個月時必須上報。」於是被脫掉枷鎖釋放者達三千二百人,免除積欠錢達數百萬。

  升任知制誥,任吏部流內銓兼史館修撰、玉清昭應宮判官。累遷至戶部郎中、權直學士院,參與編修《真宗實錄》,進升左司郎中,後擔任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勾當三班院。最初受朝廷指示讀唐史,堅持向三班學者求教,然後謹慎地向宋仁宗講述。因同修國史,升中書舍人。

  天聖七年(1029年),玉清昭應宮因火災被燒燬,宋綬被免去翰林、侍讀兩學士的頭銜。一年後,又復職翰林學士。國史修成後,宋綬升任尚書工部侍郎兼侍讀學士。

  當時劉太後(章獻明肅皇後)仍稱制,每五日前往承明殿一次,垂簾聽政,裁決大事,而仁宗卻未曾單獨接見臣下。宋綬上奏說:「唐朝先天(712年—713年)年間,唐睿宗做太上皇,每五日上朝一次,處理軍國大事,任免三品以下的官吏,裁決各種服苦役的刑罰。現在也應參照先天年間的制度,令羣臣在前殿上奏彙報,若不是軍國大事,任免官吏之類都可直接聽取皇帝的旨意。」奏書上呈後,因違背太後意願,宋綬被降爲龍圖閣學士,出京知應天府(今河南商丘)。

  屢議朝政

  明道二年(1033年),劉太後去世,仁宗想起宋綬當日的話,便將他召回,準備重用,但遭宰相張士遜阻止,只復職翰林侍讀學士。仁宗下詔議定章獻明肅皇後和章懿太後(李宸妃)神主祔廟的禮節,宋綬據《春秋》典例,請求另築一宮,取名奉慈廟,專門安置兩太後的神主,這些建議大多都被仁宗採用。

  朝廷開始設置端明殿學士,命宋綬擔任,宋綬堅決辭謝。又說:「帝王統治天下,最重要的是總攬權柄。而近十年來,政令都出自簾帷之後的皇太後。自從陛下親自處理各種事務,朝廷內外,都翹首盼望您的聖明之政,因此您應該懲辦違令犯法者,革除弊政,讓百姓耳目一新。而今賞罰號令,沒有比以往更差的了,難道不是三公大臣不能推心盡力來輔佐陛下的統治嗎?從前太後執政時對於提拔官吏,做得太吝嗇,而有的邪惡佞幸小人,卻能被破格提拔超升,輿論認爲是太後的恩典。如今對官吏的恩賞政策雖然施行,但人們卻又說是出自大臣,若非大臣們互相勾結欺瞞陛下,怎會如此?拉幫結黨作爲朝廷的一大弊病,古今都一樣。或者窺測陛下的旨意,再密令下官依此陳奏;或者傳達聖旨時附會自己的主意,以此決定官吏的升降進退。大臣施恩攬權,小人買官逐利,此風漸長,有害國家政治。太宗曾說:『國家無外憂必有內患。外憂不過是邊疆戰爭,都可預防;邪惡之人共同勾結爲內患,就極爲可怕。』真宗也說:『唐朝朋黨非常嚴重,王室因此衰弱。』希望陛下思祖宗的訓示,念王業的艱難,整頓綱紀,現在正是時候了。」張士遜罷相後,仁宗任命宋綬爲參知政事(副相)。

  當初,朝廷下詔停止修建各種寺廟道觀,而章惠太後(章惠皇後)卻將舊宅第改作道觀,諫官、御史都提出此事。仁宗說:「這是太後的奩中財產,諫官、御史批評此事難道是要博取名聲?」宋綬進諫說:「他們怎知此是太後所作所爲呢?只是見到大興土木違背最近的詔令,就上奏議論。而且這事只是有些疑似,他們還指責爲過借,要是陛下有大缺失,近臣雖不說,然而傳到四方都知,成爲聖明政治的拖累,又怎能忽視?太祖曾說:『唐太宗被諫官詆譭,還不以爲愧。』陛下爲何不做到行爲無過錯,使得諫官們沒有話可說呢?」

  同年,郭皇後被廢後,仁宗命宋綬起草詔書說:「應當求得品德和門第高貴的人,以便與坤的名義相符。」後來仁宗左右侍從引富人陳氏的女兒入宮,宋綬說:「陛下難道要將下賤的人來作爲後宮的主人,這不是與前日詔書的話相矛盾嗎?」幾日後,宰相王曾上奏,也勸諫此事。仁宗說:「宋綬也如此說。」當時大臣們相繼勸諫,終使仁宗未立陳氏爲皇後。

  當時仁宗年紀已大,天下也太平日久,宋綬考慮到貪圖安樂之風有所增長,便說:「人心沉溺於安逸過久,災患禍害便會在疏忽時發生。所以應在無事時設防,在還未萌芽時便將變亂消滅。事來了再應付,難道不危險嗎?臣希望陛下能整頓、勉勵各級部門,不因天下太平便自己怠惰。」又上奏說:「駕馭下級之道有三點:辦事堅守原則,當機立斷,周密地事先分析。能堅持原則則奸人不能改變他,能果敢決斷則不會被邪惡迷惑,能周密地謀劃則事情不能擾亂他。希望陛下記住這三點。若能在後宮中深居簡出,聲樂口味能與六氣相調和,節斂和宣泄能順隨四時變化,保養聖體,那便是宗廟社稷的福氣。」後轉任吏部侍郎。

  出知河南

  當時,宰相呂夷簡、王曾多次在議政時意見不同。宋綬大多支持呂夷簡,而參知政事蔡齊頗支持王曾,政事因此依違不能決定,四人便於景祐四年(1037年)同時被罷免。宋綬以尚書左丞、資政殿學士之職留下侍奉仁宗,給他講課,權判尚書都官省。

  寶元元年(1038年),加職資政殿大學士,又以禮部尚書之職出任知河南府(今河南洛陽)。

  疏畫十策

  康定元年(1040年),三川口之戰爆發,大將劉平、石元孫等兵敗被俘,仁宗親下手詔向居守在外地的大臣們詢求攻守的計策。宋綬謀劃了十件大事奏陳仁宗,因而再次被召爲知樞密院事。九月,升任兵部尚書、參知政事。宋綬再次拜副相時,母親尚在人世。及至他得病後,無法處理政事,但仍堅持飲食起居自力,並安排好自己的後事。

  病卒任上

  康定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041年1月27日),宋綬去世,享年五十歲,仁宗親往祭奠,爲他輟朝兩日,追贈司徒兼侍中,諡宣獻。

宋綬的詩文

臺嶺分燈契上機,政庭傳教及禪扉。

供開薄饌持盂至,夢憶霞標振策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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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闕表門榮,華林地氣靈。

烏衣王氏族,玉樹謝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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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昔唐家扃禁地,粉壁曲龍聞曩記。

承明意象今頓還,永與鸞坡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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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料署文移,鱭場收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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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澤傷春怨鶗鴂,長安索米愧侏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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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間乍闋仙韶曲,禁裏還過叡武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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