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方

陳大方,鄞縣(今浙江寧波)人。理宗紹定五年(一二三二)進士(清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二七)。官至中書舍人(《甬上宋元詩略》卷九)。今錄詩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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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大方的詩文

石林和月俯清流,一點紅塵不許留。

青鳥豈傳金母信,綵鸞應返玉皇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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