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琳,字淇篔,貴州開州(今重慶開縣)人。舉人。清道光十七年(1837)五月二十九日,以漳浦知縣署臺灣府撫民理番海防糧捕通判。曾任噶瑪蘭廳員,負責清釐地畝工作。十八年(1838)正月二十四日卸任,補澎湖通判。
防番。清代。李若琳。 界未標銅柱,疆曾劃土牛。犬羊區異類,糜鹿信同儔。奈有髑髏癖,能無性命憂。抽藤與伐木,莫浪越山頭。
形勢。清代。李若琳。 枕山三面峻,襟海一更橫。草昧荒前代,梯航本大清。龜趺蹲砥柱,鳥道闢榛荊。笑指奇萊外,聞風意已傾。
除夕。清代。李若琳。 欲與民更始,胥將舊染除。一年終此夕,萬戶貼新符。老去心猶壯,春來病欲蘇。天教能健飯,不必到澎湖。
敦俗。清代。李若琳。 乾坤大父母,君相正陶甄。莫漫分三籍,由來似一人。田園溝洫共,歌舞歲時親。蘭地雖初闢,桃源合與鄰。
編審。清代。李若琳。 地列東西勢,莊分四五圍。浚圳將水導,編甲以戈推。兔窟營空狡,魚鱗冊易知。普天皆食德,詭寄亦何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