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公度

黃公度(1109~1156)字師憲,號知稼翁,莆田(今屬福建)人。紹興八年進士第一,簽書平海軍節度判官。後被秦檜誣陷,罷歸。除祕書省正字,罷爲主管臺州崇道觀。十九年,差通判肇慶府,攝知南恩州。檜死復起,仕至尚書考功員外郎兼金部員外郎,卒年四十八,著有《知稼翁集》十一卷,《知稼翁詞》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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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黃公度,晚唐御史、詩人黃滔的八世孫,福建莆田城內東裏巷(今城廂區英龍街)人。早年攻讀於鰲山。紹興八年(1138),公度省元,特旨免於廷試,賜進士第一(狀元),初任平海郡節度判官兼南外宗簿。

  當時有流民數百人自汀虔(汀州、贛州)下,守將疑爲流寇,派兵抓捕,公度力辨其非,全部釋放他們,地方纔賴以安定。公度的品德才華深受宰相趙鼎的賞識,兩人時有詩詞唱和,結下文字之交。趙鼎因爲力薦嶽飛抗金,又在宋金和議中與秦檜意見不合,被罷爲節度使,貶往廣東潮州等地,而公度與他有書文往來,又貽臺諫,譏切時政,遭到奸相秦檜的妒恨,所以仕途坎坷,極不得志,在外放任滿返朝後被授祕書省正字,不料才數月,秦檜又暗使言官彈劾,將他罷官還鄉。

  不久他又被朝廷起用爲廣東肇慶府通判,兼攝恩平郡印。任職期間,他增學廩,擇秀民,政績斐然。恩平自唐貞觀置郡,到這時纔有人登第。秦檜死後,黃公度被朝廷召回,高宗詢問嶺南有何弊政,公度言:「廣東小郡,有十年不除,守臣者權官苟且,郡政廢馳,民受其害。」高宗當即下詔任命黃公度爲考功員外郎。入對時,黃公度乞請高宗總乾綱,厚風俗,被嘉獎採納。不久,黃公度因病逝於任上,年僅48歲。公度狀元墓位於莆田市城廂區龍橋街道龍橋社區天馬山麓楓蓮塘樟林(古稱狀元林)小山彌勒獻肚穴莆市新駐地。

  公度娶左朝奉郎方符之女爲妻,生五子:黃沃、黃泮、黃洧、黃洙、黃寧(南僧)

黃公度的詩文

鄰雞不管離懷苦,又還是、催人去。回首高城音信阻。霜橋月館,水村煙市,總是思君處。

裛殘別袖燕支雨,謾留得、愁千縷。欲倩歸鴻分付與。鴻飛不住,倚闌無語,獨立長天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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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尖早識愁滋味,嬌羞未解論心事。試問憶人不?無言但點頭。

嗔人歸不早,故把金盃惱。醉看舞時腰,還如舊日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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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宦各東西,往事隨風雨。先自離歌不忍聞,又何況,春將暮。

愁共落花多,人逐徵鴻去。君向瀟湘我向秦,後會知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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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宦各東西,往事隨風雨。先自離歌不忍聞,又何況,春將暮。

愁共落花多,人逐徵鴻去。君向瀟湘我向秦,後會知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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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屋聲名識子初,氣吞楊孔況其餘。

十年流落猶州縣,千裏往來只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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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空每喜足音聞,之子相逢真可人。

知友無非大父行,求君須向古人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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