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頭露尾

拼音:
cáng tóu lù wěi
注音:
ㄘㄤˊ ㄊㄡˊ ㄌㄨˋ ㄨㄟˇ
釋義:
頭藏起來;卻把尾巴露出來了。比喻遮遮掩掩或躲躲閃閃;不肯把真實情況全暴露出來。也作「露尾藏頭」。
出處:
王曄《桃花女》第二折:「勸周公莫便生嗔,將酒禮強勒成親,不爭我藏頭露尾,可甚的知恩報恩。」
例子:
況一掛上人家的假招牌,便有許多面子來拘束你,使你不得不藏頭露尾;尋歡作樂,如何能稱心適意!(清 曾樸《孽海花》第三十回)
正音:
「露」,不能讀作「lòu」。
辯形:
「露」,不能寫作「路」。
用法:
聯合式;作謂語、狀語;形容做事和說話躲躲閃閃。
感情:
藏頭露尾是中性
同義:
反義:
英語:
hide the head but show the tail
日語:
頭(あたま)隠して尻(しり)隠さず。言を左右(さゆう)にして真相(しんそう)を語(かた)らない
法語:
se cacher à la manière d'une autru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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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元.王曄《桃花女》第二折(據《元曲選》引)
    勸周公莫便生嗔1>,將酒禮強勒2>成親,不爭3>我藏頭露尾,可甚的4>知恩報恩。

    〔注解〕

    1. 嗔:生氣、發怒。
    2. 強勒:強迫、逼迫。
    3. 不爭:如果。
    4. 可甚的:算甚麼。

典故說明

「藏頭露尾」指把頭藏起,卻露出尾巴。可用來指隱藏身影不周,也可用來形容言多隱諱,舉止畏縮的樣子。見用於王曄《桃花女》雜劇。王曄,元杭州人,字日華,號南齋,生卒年不詳。為元代戲曲家,知著有雜劇三齣,今存《桃花女》一本。《桃花女》全名《桃花女破法嫁周公》,共四折一楔子,內容敘述河南雲陽村的任二公,有一個女兒名叫桃花,擅長陰陽法術,又有一個名叫周公的人,擅長卜算。周公自負卜算之術十分靈驗,桃花女卻兩次讓卜算失靈,周公因而妒恨在心。於是周公設計強娶桃花女為媳,又暗中佈下各種法術欲陷害她。在第二折中,周公預言家中的僕人彭大陽壽將盡,結果過了時辰,彭大卻沒有死。周公心中疑惑,一問之下,知道是桃花女幫彭大延長了壽命。周公心中十分生氣,想出一計準備報復,便要彭大送聘禮給任二公,卻要彭大假稱是自己要給桃花女的謝禮。彭大不知這是周公的詭計,念及過去周公待他不薄,如果自己還畏畏縮縮「藏頭露尾」的,怎能算是知恩報恩之人呢?就答應了。這裡的「藏頭露尾」就是用來形容畏縮的樣子。

造句

    1. 請你有話直說,不要藏頭露尾,免得讓人起疑。
    2. 你做事老是這樣藏頭露尾的,難怪別人會懷疑你。
    3. 如果你想要得到別人的信任,就該光明磊落,不要藏頭露尾
    4. 我喜歡個性坦蕩磊落的人,看到做起事來藏頭露尾的人,總是有些厭煩。
    5. 最近看他老是舉止鬼鬼祟祟,說話藏頭露尾的,好像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祕密。
    6. 媒體對這件案子藏頭露尾的報導,和加油添醋的渲染,造成社會大眾的未審先判,對涉案人極不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