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曄(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學家,順陽(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衛將軍,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曄因爲「左遷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刪衆家《後漢書》爲一家之作」,開始撰寫《後漢書》,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謀反罪被殺止,寫成了十紀,八十列傳。原計劃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後漢書》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劉昭從司馬彪的《續漢書》中抽出來補進去的。其中《楊震暮夜卻金》已編入小學教材,《強項令》選入中學教材。
《後漢書》記事上起漢光武帝劉秀建武元年(25年),下訖漢獻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囊括東漢一代一百九十六年的歷史。范曄原計劃寫十紀、十志、八十列傳,十志,他委託謝儼代撰。謝儼捲入統治階級內部鬥爭,與范曄同以謀反罪名被殺,志稿與范曄所寫的序例隨之散佚。梁人劉昭注《後漢書》時,因范曄曾稱讚過西晉人司馬彪的《續漢書》,遂取其八志以補范書之缺。
創作主旨
范曄在獄中,寫了一篇《獄中與諸甥侄書》,自述其編纂《後漢書》的目的是,「欲因事就卷內發論,以正一代得失」,這樣明確地提出寫史爲政治服務,可以說是歷史上的第一人。因此,范曄特別重視史論,他採用論贊的形式明文評論史事,把史論作爲重心,成爲《後漢書》的一個特點。
體例創新
《後漢書》大部分沿襲《史記》、《漢書》的現成體例,但又有所創新。首先,他在帝紀之後添置了《皇後紀》。東漢從和帝開始,連續有六個太後臨朝,把她們的活動寫成紀的形式,既名正言順,又能準確地反映這一時期的政治特點。其次,《後漢書》新增加了《黨錮》、《宦官》、《文苑》、《獨行》、《方術》、《逸民》、《列女》七個類傳。范曄是第一位在紀傳體史書中專爲婦女作傳的史學家;首創的《文苑傳》更是把握了漢代的文學發展趨勢,將孔門四科中地位最低的文學擺到了應有的位置;此外,《黨錮傳》《宦官傳》都是爲反映一代特點、概括一代大事而設立的。
此外,范曄還繼承了司馬遷「通古今之變」的編撰思想,在很多序、論中,打破朝代的斷限,儘量地把某一歷史現象的發生、發展及其結果描述清楚,力圖有所歸納。這種從歷史形勢發展上論述古今變異,總結歷史發展規律的史學研究方法是可取的。例如,在《黨錮列傳》序中,范曄詳細地論述了從春秋到漢末士風的變遷,認爲「上好則下必甚,矯枉故直必過,其理然矣」,看到了某些歷史現象向矛盾的對立面發展,企圖用「理」來概括說明;在《黨錮列傳》序中,范曄還用四組矛盾的事物來比喻黨錮問題所面臨的矛盾,闡述了作者的樸素辯證法思想,這在過去的史書上是極少見的。
藝術特色
《後漢書》結構嚴謹,編排有序。如八十列傳,大體是按照時代的先後進行排列:最初的三卷爲兩漢之際的風雲人物;其後九卷是光武時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將領;卷十三至四十二,卷首人物則生活在明、章、和三帝時期,並以行止相近或依世系合傳。下面又有十一卷安、順帝時期的名人,再下是桓、靈、獻三朝人物;六十六至七十四卷爲循吏等九個雜傳,最後六卷爲邊族列傳。《後漢書》的嚴謹還表現在范曄能夠堅持一事不兩載的編撰原則,凡一事與數人相關的,則見於此必不見彼。全書經過范曄的悉心訂核,「簡而且周,疏而不漏」。
范曄作史,十分講究文採,其《後漢書》文辭優美,簡潔流暢,不僅慣於大量使用對句、整句,而且在句式上出現了四六相間的標準駢體形式,造句明顯傾向於整齊化、駢儷化;范曄還致力於追求語言的聲韻美,運用音韻的規律來潤色序論的創作,其序論贊,文辭精美、音節和諧、鏗鏘可誦,富有音律美。
同時,范曄使用的類敘法也很有特色。他把人品相同的人合爲一傳,有時甚至打破時間界限,如王充、王符和仲長統皆因立論切中時弊,本人又淡泊榮辱,雖不同時代也合爲一傳。這樣就大大地增加了書的容量,給不少人品很好但事蹟不多的人造成了立傳機會。
思想傾向
范曄是一個無神論者,反對天命論、圖讖說。在《李通傳》論中,他對李通以「劉氏復興,李氏爲輔」的讖文鼓動劉秀起事評論說:「天道性命,聖人難言之,況乃臆測微隱,猖狂無妄之福,污滅宗親,以觖一切之功哉!」他還在《張衡傳》中收錄了張衡的反圖讖疏,表明了贊同的態度。他把吳雄、趙興和陳伯敬三人合載於《郭躬傳》後,吳雄、趙興兩人不信巫師,故犯妖禁,非但沒有族誅反而三世爲官;陳伯敬矩步端膝,諱言死字,卻不免刀鋸,范曄通過史實論證了陰陽禁忌的荒誕。
《後漢書》的進步性還體現在勇於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頌正義的行爲方面。《後漢書》一方面揭露魚肉人民的權貴,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剛強正直、不畏強暴的中下層人士。在《黨錮傳》中,他爲二十一人立傳,竭力歌頌他們的氣節,對張儉、范滂、李膺等人也寫得生動傳神。范曄雖然同情人民的痛苦,但反對農民起義,他對黃巾起義基本上持否定態度,並未對起義領袖張角等立傳。
早年經歷
范曄出生於士族家庭(順陽范氏家族),曾祖范汪仕東晉,官至安北將軍,撰有《尚書大事》《范東陽方》等,進爵武興縣侯,傳至伯父范弘之;祖父范寧歷任臨淮太守、豫章太守,爲東晉經學大家,著有《春秋榖梁傳集解》;父范泰仕晉爲中書侍郎,後得劉裕信任,屢被升遷,亦有《古今善言》二十四卷。
范曄雖出名門,但由於是妾生的庶子,地位並不高。據傳范曄爲母親入廁時所生,因額頭被磚磕破,遂得小名「磚」。范曄出生後,因伯父無子,就被過繼給范弘之,因而得襲爵位,封武興縣五等侯。
范曄自幼酷愛讀書,幼年即博覽家中藏書,善文,能作隸書,並通曉音律。義熙十年(414年),州郡徵召爲主簿,被范曄拒絕。元熙二年(420年),劉裕代晉稱帝,范曄應招出仕,任彭城王劉義康門下冠軍將軍,後遷爲祕書丞,因父喪離職。元嘉七年(430年),范曄服喪期滿,擔任徵南大將軍檀道濟的司馬、兼新蔡太守。時北魏鮮卑軍隊圍攻青州,檀道濟奉命出師解圍,范曄隨軍北伐,升任尚書部郎。
著史立說
元嘉九年(432年)冬,彭城王劉義康母親王太妃去世。下葬當晚,劉義康召集同僚舊友料理喪事,聚會於東府。時范曄的弟弟范廣淵爲司徒府祭酒,范曄就和王深、王廣於范廣淵處飲酒,開北窗欣賞輓歌爲樂。劉義康大怒,降范曄爲宣城太守。
范曄因被貶職,鬱鬱不得志,就在任內整理各家關於後漢的史籍,開始從事後漢史的編纂工作,企圖以此排解痛苦。通過研究史事,范曄打開了眼界,憑着個人對歷史問題的理解和一腔熱情,范曄終於寫出了他的歷史名作《後漢書》。《後漢書》爲文簡明周詳,敘事生動,書成後遂取代了以前各家的後漢史。
孤高疏狂
元嘉十五年(438年),范曄任滿,調任長沙王劉義欣鎮軍長史,加封寧朔將軍。次年,嫡母(父范泰正室)去世,按禮數范曄應立即赴喪,但范曄以患病爲由,過了好久才動身,並攜帶妓妾同往。御史中丞劉損上表檢舉范曄一系列的違禮行爲,宋文帝欣賞范曄的才華,並未將他治罪。
元嘉十七年(440年),服喪期滿,范曄投靠興王劉浚,任後軍長史、南下邳太守;劉浚任揚州刺史後,不問政事,一應事務全部委託范曄。因此范曄仕途暢達,不久升爲左衛將軍、太子詹事。
范曄具有多方面的才能,除學識淵博、善於爲文外,還精通音樂,長於書法。但范曄爲人傲岸不羈,不肯曲意逢迎。他的琵琶彈得很好,並能創作新曲。宋文帝很想聽聽,屢次加以暗示,范曄故作不知,始終不肯爲皇帝彈奏。一次文帝宴請大臣,對范曄說:「我想唱歌,請你爲我彈琴。」范曄只得奉旨彈奏,文帝歌一唱完,范曄馬上停止彈奏,不肯多彈一曲。
范曄雖然不曲意逢迎皇帝,對同僚卻以誠相待。時沈演之爲右衛將軍,與范曄(左衛將軍)對掌禁旅,同參機密。每次朝見皇帝時,范曄若先到,必等沈演之到來一起進去,而沈演之入朝向來沒有等范曄的習慣。范曄爲人不藏心機,遂作《和香方》,對他們進行譏訕。根據同僚的特點,范曄把庾炳之比作是「多忌」的麝香、沈演之比作「昏鈍」的「棗膏」等等,而范曄則以「沈實易和」自喻。《和香方》一出,范曄更爲同僚所不容。
召禍之由
元嘉十七年(440年),因彭城王劉義康長期執政,威權日重,宋文帝猜忌心起,遂以「合黨連羣,陰謀潛計」的罪名解除了劉義康的宰輔職務,貶爲江州刺史。孔熙先因劉義康有恩於其父,便聯絡朝臣,密謀反叛,更立劉義康爲帝。
范曄掌握禁軍,有盛名,又多年在劉義康的部下爲官,所以在網羅黨羽時候,成了孔熙先首先留意的對象。孔熙先首先結交范曄的外甥謝綜,謝綜爲報答孔熙先,就把他引薦給了范曄。孔熙先認識范曄後,傾全力伺候范曄,並拉攏范曄賭博,故意輸錢。范曄貪心錢財,又欣賞孔熙先的才幹,於是二人關係越來越好。孔熙先見時機成熟,就嘗試慫恿范曄參與謀反,被范曄拒絕。孔熙先又用朝廷拒絕聯姻一事相激,劉義康也爲宣城之貶向范曄頻致歉意,范曄終於參加進來,決心反叛朝廷。
叛亂始末
孔熙先精通天文,就派尼姑法靜南下論道,宣揚江州將出天子(即江州刺史劉義康);爲增加謀反成功率,孔熙先又命僧人法略改名孫景玄,到臧質軍中任寧遠參軍 ,並聯絡許耀(法靜的妹夫,時任臺城隊長,在宮中值班),以爲內應。孔熙先又勾結大將軍府史仲承祖,仲承祖便將謀反計劃告訴了丹陽尹徐湛之。
徐湛之告訴范曄,臧質非常贊成他們的行動,必定會邀請蕭思話一同舉事,不用擔心兵力不夠,只須坐等良辰到來。於是他們互相設置官職:徐湛之爲撫軍將軍、揚州刺史,范曄爲中軍將軍、南徐州刺史,孔熙先爲右衛將軍等,凡是他們一貫討厭或不附從劉義康的,又另抄一本,以便將這些人處死。
孔熙先見事情進展順利,命其弟孔休先草擬檄文,並要求范曄起草政變宣言。於是,范曄以劉義康的名義作書給徐湛之,勉勵各部「同心協力,族滅奸黨,爭爲創業元勳,再創宋朝」。
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九月,徵北將軍衡陽王劉義季、右將軍南平王劉鑠外出邊鎮就任,范曄等人便約定在這天舉事,但由於沒有約好,政變未能如期舉行。
身死事哀
元嘉二十二年(445年)十一月,徐湛之上疏文帝,告密范曄是政變的主謀,並呈報參與政變的名單和相關書信證據,文帝隨即詔書「馬上逮捕,依法窮詰」。當夜,文帝遣人祕密收捕謝綜、孔熙先,又詔朝臣會聚東閣,質問范曄爲何謀反。范曄在倉猝之際非常恐懼,慌忙否認。文帝告知其謝綜、徐湛之、孔熙先等都已供認,又擺出書信證物,范曄遂承認謀反事實,表示「有負於國、罪行深重,願被處死。」
第二天,范曄被送入獄,詢問徐湛之關押何處,才得知告密者正是徐湛之。於是,范曄稱病請求更換獄所,得以和謝綜等人成爲隔壁。范曄告訴他們告密者是徐湛之,並作詩感嘆:「在生已可知,來緣畫無識。好醜共一丘,何足異枉直。」范曄入獄後,以爲自己會被即刻處死,不料因文帝追查案情,二十多天未見結果,范曄以爲尚有生存希望。孔熙先譏諷范曄怕死,范曄感喟地說:「可惜!滿腹經綸,葬身此地。」
十二月,范曄被押赴刑場,時年四十八歲。其子范藹、范遙、范叔委等皆被株連,唯有孫子范魯連倖免於難。
張衡字平子,南陽西鄂人也。衡少善屬文,遊於三輔,因入京師,觀太學,遂通五經,貫六藝。雖才高於世,而無驕尚之情。常從容淡靜,不好交接俗人。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連闢公府不就。時天下承平日久,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衡乃擬班固《兩都》作《二京賦》,因以諷諫。精思傅會,十年乃成。大將軍鄧騭奇其才,累召不應。
張衡字平子,南陽西鄂(è)人也。衡少善屬文,遊於三輔,因入京師,觀太學,遂通五經,貫六藝。雖才高於世,而無驕尚之情。常從容淡靜,不好交接俗人。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連闢公府不就。時天下承平日久,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衡乃擬班固《兩都》作《二京賦》,因以諷諫。精思傅會,十年乃成。大將軍鄧騭奇其才,累召不應。
張衡傳。南北朝。范曄。 張衡字平子,南陽西鄂人也。衡少善屬文,遊於三輔,因入京師,觀太學,遂通五經,貫六藝。雖才高於世,而無驕尚之情。常從容淡靜,不好交接俗人。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連闢公府不就。時天下承平日久,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衡乃擬班固《兩都》作《二京賦》,因以諷諫。精思傅會,十年乃成。大將軍鄧騭奇其才,累召不應。 張衡字平子,南陽西鄂(è)人也。衡少善屬文,遊於三輔,因入京師,觀太學,遂通五經,貫六藝。雖才高於世,而無驕尚之情。常從容淡靜,不好交接俗人。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連闢公府不就。時天下承平日久,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衡乃擬班固《兩都》作《二京賦》,因以諷諫。精思傅會,十年乃成。大將軍鄧騭奇其才,累召不應。 順帝初,再轉,復爲太史令。衡不慕當世,所居之官輒積年不徙。自去史職,五載復還。 陽嘉元年,復造候風地動儀。以精銅鑄成,員徑八尺,合蓋隆起,形似酒尊,飾以篆文山龜鳥獸之形。中有都柱,傍行八道,施關發機。外有八龍,首銜銅丸,下有蟾蜍,張口承之。其牙機巧制,皆隱在尊中,覆蓋周密無際。如有地動,尊則振龍,機發吐丸,而蟾蜍銜之。振聲激揚,伺者因此覺知。雖一龍發機,而七首不動,尋其方面,乃知震之所在。驗之以事,合契若神。自書典所記,未之有也。嘗一龍機發而地不覺動,京師學者咸怪其無徵。後數日驛至,果地震隴西,於是皆服其妙。自此以後,乃令史官記地動所從方起。 時政事漸損,權移於下,衡因上疏陳事。後遷侍中,帝引在帷幄,諷議左右。嘗問天下所疾惡者。宦官懼其毀己,皆共目之,衡乃詭對而出。閹豎恐終爲其患,遂共讒之。衡常思圖身之事,以爲吉兇倚仗,幽微難明。乃作《思玄賦》以宣寄情志。 永和初,出爲河間相。時國王驕奢,不遵典憲;又多豪右,共爲不軌。衡下車,治威嚴,整法度,陰知奸黨名姓,一時收禽,上下肅然,稱爲政理。視事三年,上書乞骸骨,徵拜尚書。年六十二,永和四年卒。
樂羊子妻。南北朝。范曄。 河南樂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嘗行路,得遺金一餅,還以與妻。妻曰:「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況拾遺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慚,乃捐金於野,而遠尋師學。 一年來歸,妻跪問其故,羊子曰:「久行懷思,無它異也。」妻乃引刀趨機而言曰:「此織生自蠶繭,成於機杼。一絲而累,以至於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斷斯織也,則捐失成功,稽廢時日。夫子積學,當『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歸,何異斷斯織乎?」羊子感其言,復還終業,遂七年不返。 嘗有它舍雞謬入園中,姑盜殺而食之,妻對雞不餐而泣。姑怪問其故。妻曰:「自傷居貧,使食有它肉。」姑竟棄之。後盜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聞,操刀而出。盜人曰:「釋汝刀從我者可全,不從我者,則殺汝姑。」妻仰天而嘆,舉刀刎頸而死。盜亦不殺其姑。太守聞之,即捕殺賊盜,而賜妻縑帛,以禮葬之,號曰「貞義」。
(梁鴻)家貧而尚節,博覽無不通。而不爲章句。學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曾誤遺火,延及他舍。鴻乃尋訪燒者,問所去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爲少。鴻曰:「無他財,願以身居作。」主人許之。因爲執勤,不懈朝夕。鄰家耆老見鴻非恆人,乃共責讓主人,而稱鴻長者。於是,始敬鴻,悉還其豕。鴻不受而去。
(選自南宋·范曄《後漢書.卷八十三》
梁鴻尚節。南北朝。范曄。 (梁鴻)家貧而尚節,博覽無不通。而不爲章句。學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曾誤遺火,延及他舍。鴻乃尋訪燒者,問所去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爲少。鴻曰:「無他財,願以身居作。」主人許之。因爲執勤,不懈朝夕。鄰家耆老見鴻非恆人,乃共責讓主人,而稱鴻長者。於是,始敬鴻,悉還其豕。鴻不受而去。 (選自南宋·范曄《後漢書.卷八十三》
魯恭爲中牢令,重德化,不任刑罰。袁安聞之,疑其不實,陰使人往視之。隨恭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過,止其旁,旁有兒童。其人曰:「兒何不捕之?」兒言雉方雛,不得捕。其人訝而起,與恭決曰:「所以來者,欲察君之政績也。今蝗不犯境,此一異也;愛及鳥獸,此二異也;童有仁心,此三異也。久留徒擾賢者耳,吾將速反,以狀白安。」
魯恭治中牟。南北朝。范曄。 魯恭爲中牢令,重德化,不任刑罰。袁安聞之,疑其不實,陰使人往視之。隨恭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過,止其旁,旁有兒童。其人曰:「兒何不捕之?」兒言雉方雛,不得捕。其人訝而起,與恭決曰:「所以來者,欲察君之政績也。今蝗不犯境,此一異也;愛及鳥獸,此二異也;童有仁心,此三異也。久留徒擾賢者耳,吾將速反,以狀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