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宗明義

拼音:
kāi zōng míng yì
注音:
ㄎㄞ ㄗㄨㄥ ㄇ一ㄥˊ 一ˋ
釋義:
開:闡述;宗:主旨;明:說明;義:意思。本爲《孝經》第一章篇名;它說明全書的主旨;後用來表示說話寫文章一開頭就說明主要意思。
出處:
《孝經 開宗明義章》宋 邢昺題解:「開,張也;宗,本也;明,顯也;義,理也。言此章開張一經之宗本,顯明五孝之義理,故曰開宗明義章也。」
例子:
在這開宗明義的第一信裏,請你們容我在你們面前介紹我自己。(冰心《寄小讀者 通訊一》)
辯形:
「明」,不能寫作「名」;「義」,不能寫作「意」。
辨析:
開宗明義和「開門見山」;「直截了當」意義相近;但開宗明義比較正式。多用於書面語;後兩者多用於口語。
用法:
聯合式;作謂語、定語、狀語;用於說話與寫文章。
感情:
開宗明義是中性
同義:
反義:
英語:
come straight to the point
日語:
冒頭(ぼうとう)に全篇の主旨(しゅし)を示す
俄語:
срáзу же раскрывáть суть вопроса
德語:
gleich zu Beginn den Hauptgedanken erklǎren
()

典源

    《孝經.開宗明義章》宋.邢昺.疏
    《正義》曰:「開,張也。宗,本也。明,顯也。義,理也。言此章開張一經之宗本,顯明五孝之義理,故曰『開宗明義章』也。」

典故說明

《孝經》是儒家講述孝道的經典,它在第一章便說明了全書的主旨,題名為「開宗明義」。宋代的邢昺對這四個字做了詳細的解釋,說「開,張也。宗,本也。明,顯也。義,理也」,也就是說這一章是用來表明全書的宗旨,闡明孝道的本義。所以「開宗明義」就被沿用成為一句成語,除仍用來表示說明一本書的宗旨義理外,亦用來指說話或寫文章一開始就揭明主旨綱要。

造句

    1. 在這本書的首章,作者開宗明義地說明了他的創作旨意。
    2. 會議開始時,主席先開宗明義地說明召開此次會議的目的。
    3. 在課本最前面的「編輯大要」中,就開宗明義地闡明了內容主旨。
    4. 看學術論文可以先看「前言」,一般來說「前言」是用來開宗明義的。
    5. 讓我開宗明義的說:「我來的目的就是希望貴會能支助此次的義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