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雜記

獄中雜記朗讀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餘在刑部獄,見死而由竇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時順正,死者尚稀,往歲多至日數十人。」餘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傳染,遘者雖戚屬不敢同臥起。而獄中爲老監者四,監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極有窗以達氣。旁四室則無之,而繫囚常二百餘。每薄暮下管鍵,矢溺皆閉其中,與飲食之氣相薄,又隆冬,貧者席地而臥,春氣動,鮮不疫矣。獄中成法,質明啓鑰,方夜中,生人與死者並踵頂而臥,無可旋避,此所以染者衆也。又可怪者,大盜積賊,殺人重囚,氣傑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隨有瘳,其駢死,皆輕系及牽連佐證法所不及者。」餘曰:「京師有京兆獄,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繫囚之多至此?」杜君曰:「邇年獄訟,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專決;又九門提督所訪緝糾詰,皆歸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書吏、獄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連,必多方鉤致。苟入獄,不問罪之有無,必械手足,置老監,俾困苦不可忍,然後導以取保,出居於外,量其家之所有以爲劑,而官與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資取保;其次『求脫械居監外板屋,費亦數十金;惟極貧無依,則械繫不稍寬,爲標準以警其餘。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輕者、無罪者罹其毒。積憂憤,寢食違節,及病,又無醫藥,故往往至死。」餘伏見聖上好生之德,同於往聖。每質獄詞,必於死中求其生,而無辜者乃至此。儻仁人君子爲上昌言:除死刑及發塞外重犯,其輕系及牽連未結正者,別置一所以羈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數計哉?或曰:「獄舊有室五,名曰現監,訟而未結正者居之。儻舉舊典,可小補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職官居板屋。今貧者轉系老監,而大盜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細詰哉!不若別置一所,爲拔本塞源之道也。」餘同系朱翁、餘生及在獄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應重罰。又某氏以不孝訟其子,左右鄰械繫入老監,號呼達旦。餘感焉,以杜君言泛訊之,衆言同,於是乎書。

譯文: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裏,當我被關在刑部監獄的時候,看見犯人死了,由牆洞裏拖出去,平均每天總有三四個,不覺心裏奇怪。有個曾經做過洪洞縣長的杜君,站起來說:「這是生瘟疫了。現在天時正常,死的還少;過去有多到一天死十幾個的。」我問是什麼原因。杜君說:「這種病容易傳染,生這種病的,縱然是親人,也不敢住在一起。這監獄一共有四座老監房。每座監房有五個房間:獄卒住在當中的一間,前面有大窗通光線,屋頂有小窗透空氣;其餘四個房間都沒有窗,可是關的犯人經常有兩百多。每天天還沒黑,就上鎖了,大小便都在房間裏,和吃飯喝水的氣味混在一道。加上寒冬臘月,沒錢的犯人睡在地上,等到春氣一動,沒有不發病的。監獄的規矩,一定要等天亮纔開鎖,整個晚上,活人和死人就頭靠頭腳對腳地睡着,沒法閃躲,這便是傳染人多的原因。還有奇怪的是:凡屬大盜累犯,或殺人要犯,大概由於氣質強悍旺盛,反倒被傳染上的不到十分之一二;縱使傳染上,也很快就好了。那接二連三死掉的,卻都是些案子輕的罪犯、或嫌犯、或保人,是些不該繩之以法的人們。」我說:「京師裏頭有順天府尹的直轄監獄、有五城御史的司坊,爲什麼刑部的監獄還關着這麼多囚犯?」杜君說:「近幾年來打官司,凡情節比較重的,順天府尹和五城御史便不敢做主;又九門提督調查抓來的,也都撥歸刑部;而刑部本身十四個清吏司裏喜歡多事的正副滿漢郎官們,以及司法人員、典獄官、獄卒們,都因爲人關的越多越有好處,所以只要沾上一點邊就給千方百計抓進來。人一進監獄,不問有罪沒罪,照例先給戴上手銬腳鐐,放進老監房,使你吃盡苦頭,在吃不消的時候,他們就教你怎樣取保,保出去住在外面,隨傳隨到;再照你的家庭、財產狀況,把錢敲詐來,由他們按成派分。中等以上的人家,都盡其所有出錢取保;其次,要想解下手銬腳鐐搬到老監房外板屋裏去住的,費用也得幾十兩銀子。至於那又窮又無依無靠的,就手銬腳鐐毫不客氣,作爲樣板,以警告其他的犯人。又有同案一起被關的,情節重的反能取保在外,情節輕的、沒罪的,卻吃着苦頭,這種人一肚子冤氣,沒好吃沒好睡,生了病,又沒錢治,就往往死翹翹了。」我認爲我們的皇上,和過去的聖人一樣,有好生之德,每在批公文的時候,總給犯人死中求生,但現在竟有無辜的人這樣倒黴的!如有仁人君子,能向皇上上奏除死刑及發配邊疆的重犯外,其他輕犯和受到牽連還沒定案的,如果另設看守所來關,不上手銬腳鐐,就不知可救多少人命了!聽說監獄本有五間房名叫「現監」的,是給涉案而沒定案的人住的。如果能查出這種規定,實行起來,倒也不無小補。杜君說:「皇上開恩,規定做官的可住優待房,現在窮人住進老監房,大盜累犯反住進優待房,這中間的微妙,能細問嗎?這樣看來,只有另外關到一座監獄裏,才能根本解決啊!同我關在一起的朱老頭、姓餘的青年和關在一起的同僚,都這樣碰上疫症死了,論罪狀,他們都是不該受重罰的小罪。又有某氏控告兒子不孝,左右的鄰居都被關進老監,哭哭叫叫直從晚上鬧到天亮。」我聽了,有動於衷,曾拿杜君這些話來普通的問了問別人;結果大家說的一樣,我就決定記錄下來。

注釋:  刑部獄:清政府刑部所設的監獄。刑部,明清兩朝設六部,刑部掌刑律獄訟。竇(dòu豆):孔穴,這裏指監獄牆上打開的小洞。洪洞(tóng同)令:洪洞縣令。洪洞,今山西洪洞縣。作:神情激動。疫作:瘟疫流行。天時順正:氣候正常。叩所以:詢問原因。遘(gòu購)者:得這種傳染病的人。遘:遇、遭受,指染病。牖(yǒu友)其前:在前方開一個窗洞。牖,窗。屋極:屋頂。薄暮:傍晚。下管鍵,落鎖。矢溺:大小便。矢,同「屎」。溺,同「尿」。相薄(bó帛):相混雜,相侵襲。薄,迫近。質明:天正明的時候。啓鑰:開鎖。並踵頂而臥:並排睡一起。踵,腳後跟。頂,頭頂。旋避:迴避。積賊:慣偷。積,久、習。氣傑旺:精力特別旺盛。或隨有瘳(chōu抽):有的人染上病也隨即就痊癒了。瘳,病癒。駢死:並列而死。駢,並。輕系:輕罪被囚的犯人。佐證:證人。京兆獄:京城的監獄,即當時順天府監獄。京兆,指清朝包括國都在內的順天府。五城御史司坊:即五城御史衙門的監獄。清朝時京城設巡查御史,分管東、西、南、北、中五個地區,所以叫五城御史。邇年:近年。九門提督:全名是提督九門步兵統領。掌管京城九門督查職務的武官。九門,指正陽門、崇文門、宣武門、安定門、德勝門、東直門、西直門、朝陽門、阜城門。所訪緝糾詰:所訪查緝捕來受審訊的人。十四司正副郎:清初刑部設十四司,每司正職爲郎中,副職爲員外郎。好事者:多事的人。書吏:掌管文牘的小吏。鉤致:鉤取,即逮捕。械手足:手腳戴上刑具。俾:使。導以取保:誘導犯人花錢保釋。「量其家」句:衡量他們家中財產多少作爲敲詐的依據。劑,契劵,字據。這裏指作爲要挾的根據。中家:中產之家。「爲標準」句:做樣子警告其他人。罹(lí離)其毒:遭受其毒害。寢食違節:睡覺吃飯都不正常。伏見:即看到。伏,表示謙卑。聖上:臣民對皇帝的尊稱。這裏指康熙皇帝。質:詢問,評判。上:皇帝。昌言:獻言。結正:定罪。正,治罪。羈:關押。舊典:過去的制度。推恩:施恩。細詰:深究。拔本塞源:拔除弊端的根本,堵塞弊端的源頭。朱翁:不詳。餘生:名湛,字石民,戴名世的學生。同官:縣名,今陝西銅川市。泛訊:廣泛地詢問。

  凡死刑獄上,行刑者先俟於門外,使其黨入索財物,名曰「斯羅」。富者就其戚屬,貧則面語之。其極刑,曰:「順我,即先刺心;否則,四肢解盡,心猶不死。」其絞縊,曰:「順我,始縊即氣絕;否則,三縊加別械,然後得死。」唯大闢無可要,然猶質其首。用此,富者賂數十百金,貧亦罄衣裝;絕無有者,則治之如所言。主縛者亦然,不如所欲,縛時即先折筋骨。每歲大決,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縛至西市待命。其傷於縛者,即幸留,病數月乃瘳,或竟成痼疾。餘嘗就老胥而問焉:「彼於刑者、縛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無有,終亦稍寬之,非仁術乎?」曰:「是立法以警其餘,且懲後也;不如此,則人有幸心。」主梏撲者亦然。餘同逮以木訊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傷,病間月;一人倍之,傷膚,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無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爲差?」曰:「無差,誰爲多與者?」孟子曰:「術不可不慎。」信夫!

譯文:  凡判死刑的,一經判決執行,行刑的人便先等在門外,派同黨進去索討財物,叫做「斯羅」。對有錢的犯人,要找他的親屬講條件;對沒錢的犯人,便當面直接講條件。如果判的是剮刑,便說:「答應了我的條件,便先刺心;不然的話,四肢解完,心還沒死。」如果判的是絞刑,便說:「答應了我的條件,第一絞便包斷氣;不然的話,絞你三次以後還須加用別的刑具,才死得了。」只有判的是殺頭,纔沒什麼可討價還價的,但是仍舊可以扣留腦袋不給死者家屬,達成敲詐目的。因此,有錢的自然甘心賄賂幾十百兩銀子,沒錢的也會賣盡衣服雜物報效;只有窮得絕對拿不出錢的,才真照他們所說的執行。擔任捆綁的也一樣,如果不滿足他們開的條件,五花大綁時便先給你來個骨斷筋折。每年秋決的時候,雖然皇帝硃筆勾掉的只十分三四,留下的有十分六七,但全體囚犯都須捆綁着到西市,等待命令。其中被捆綁受傷的,即便幸而留下,也必須病幾個月才能好,甚或成爲一輩子也治不好的暗傷。我曾問過一個老差役說:「大家對受刑受綁的既沒什麼深仇大恨,目的只不過希望弄點錢而已;犯人果真拿不出錢,最後又何妨放人一馬,不也算積德嗎?」老差役說:「這是因爲要立下規矩以警告旁的犯人,並警告後來的犯人的緣故。如果不這樣,便人人都心存僥倖了。」擔任上刑具和拷打的也一樣。和我同時被捕受審時捱過夾棍的有三個人。其中有一個人給了二十兩銀子的代價,只骨頭受點輕傷,結果病了個把月;另一個人給了雙倍代價,只傷了皮膚,二十天便好了;再一個人給了六倍代價,當天晚上便能和平常一樣的走路。有人問這差役說:「犯人有的闊有的窮,既然大家都拿了錢,又何必更拿多少做分別?」差役說:「沒有分別,誰願意多出錢?」由這故事,印證孟子「選擇職業不可不慎重」的話,真是一點也不錯!

注釋:  死刑獄上:判處死刑的案件上報呈批。斯羅:也作「撕羅」、「撕擄」,排解、打理的意思。極刑:凌遲處死的刑罰。行刑時先斷其肢體,最後斷其氣。絞縊:絞刑。加別械:加別的刑具。大闢:斬首。要:要挾。質其首:用人頭作抵押來勒索。罄:用盡。治之如所言:按照他們說的那樣處理犯人。主縛者:執行捆縛犯人的役吏。大決:即秋決。封建時代規定秋天處決犯人。勾者:每年八月,由刑部會同九卿審判死刑犯人,呈交皇帝御決。皇帝用硃筆勾上的,立即處死;未勾上的爲留者,暫緩執行。西市:清代京城行刑的地方,在今北京市宣武區菜市口。痼(gù固)疾:積久不易治的疾病。老胥:多年的老役吏。胥,掌管文案的小吏。幸心:僥倖心理。主梏撲者:專管上刑具、打板子的人。木訊:用木製刑具如板子、夾棍等拷打審訊。間月:一個多月。間,隔。兼旬:兩旬,二十天。有無不均:即貧富不一。術不可不慎:語出《孟子·公孫醜上》:「矢人豈不仁於函人哉?矢人惟恐不傷人,函人唯恐傷人,巫將亦然,故術不可不慎也。」術:技藝、技術,這裏指職業。意謂選擇職業不可不慎重。

  部中老胥,家藏僞章,文書下行直省,多潛易之,增減要語,奉行者莫辨也。其上聞及移關諸部,猶未敢然。功令:大盜未殺人及他犯同謀多人者,止主謀一二人立決;餘經秋審皆減等發配。獄詞上,中有立決者,行刑人先俟於門外。命下,遂縛以出,不羈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倉,法應立決,獄具矣,胥某謂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術,曰:「是無難,別具本章,獄詞無易,取案末獨身無親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時潛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讞者,倘復請之,吾輩無生理矣。」胥某笑曰:「復請之,吾輩無生理,而主讞者亦各罷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則吾輩終無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決。主者口呿舌撟,終不敢詰。餘在獄,猶見某姓,獄中人羣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衆皆以爲冥謫雲。

譯文:  部裏的老職員家裏都收藏着假印信,公文下行到省級的,往往偷偷動手腳,增減着緊要的字眼,奉行的人是看不出來的。只上行上奏皇帝和咨行各部的,纔不敢這樣。依照法律規定:大盜沒殺過人和有同犯多人的,只是主謀的一兩個人立時處決,其餘人犯交付八月秋審後概給減等充軍。當刑部判詞上奏過皇帝之後,其中有立時處決的,行刑的人先等在門外;命令—下,便捆綁出來,一時一刻也不耽擱。有某姓兄弟因把持公倉入獄,依法應該立時處決,判詞都已擬好了,部員某對他們說:「給我一千兩銀子,我弄活你們。」問什麼辦法,部員某說:「這不難,只消另具奏本,判詞不必更改,只把案末單身沒有親戚的兩個人換掉你們的名字,等到封奏時候,抽出真奏,換上此奏,就行了。」他的一個同事說:「這樣辦可以欺矇死的,卻不能欺矇長官;假使長官發覺,再行申請,我們都沒活路了。」部員某笑着說:「再行申請,我們固然沒活路;但長官也必定以失察見罪、連帶免官。他不會只爲兩條人命把自己的官丟掉的,那麼,我們最後還是沒有死的理由的。」結果便這麼辦,案末兩個人果然被立即處決。主審官張口結舌給嚇呆了,可是終於不敢追究責任。我關在監獄的時候,還見過某姓兄弟,同獄的人都指着說:「這便是把某某人的命換來他們的頭的。」後來部員某忽然在一個晚上死了,大家都說這是上天報應。

注釋:  直省:直屬朝廷管轄的省分。上聞:報告皇上的文書。移關諸部:移送文書,通告朝廷各部。移關,平行機關來往的文書。功令:朝廷所定法令。獄詞上:審判書已上報。不羈晷(guǐ鬼)刻:不留片刻。晷刻,指很短的時間。別具本章:另外寫奏章上呈。俟封奏時潛易之:等加封向皇帝奏請時偷偷地換過。主讞(yàn驗)者:負責審判的官員。讞,審判定罪。倘復請之:如果重新上奏請示。口呿(qū驅)舌撟(jiǎo):張口結舌。呿,張口不能說話。舌撟,翹起舌頭。形容驚訝的樣子。冥謫:受到陰曹地府的懲罰。

  凡殺人,獄詞無謀、故者,經秋審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殺人,復以矜疑減等,隨遇赦。將出,日與其徒置酒酣歌達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詳述之,意色揚揚,若自矜詡。噫!渫惡吏忍於鬻獄,無責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脫人於死爲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譯文:  凡屬殺人案件而判詞上沒有「謀殺」、「故意殺人」等字眼的,大概經過秋審,列入「矜疑」(情有可矜而罪在疑似之間的)類中,便可以免死,司法人員因此也就可以在法律夾縫裏做手腳。有個叫郭老四的,曾四次犯殺人案,最後一次仍以「矜疑」減等,不久碰上大赦。出獄以前,一天到晚都和同黨喝酒唱歌,有時直鬧到天亮。有人問他過去的班,他竟一件一件原原本本道來,神氣活現,好像自己了不起似的。唉!那些無恥而惡毒的司法人員貪贓枉法,原不足深責;但道理並沒真正弄清,一班善良官吏往往以脫人死罪爲功德,而不追究真正的實情,就使死者含冤不淺了!

注釋:  無謀、故者:不是預謀或故意殺人的。矜疑:指其情可憫,其事可疑的案件。矜,憐憫、惋惜。刑部秋審時,把各種死刑案件分爲情實、緩決、可矜、可疑四類,後兩類可減等處理或寬免。巧法:取巧枉法,玩弄法令。矜詡(xǔ許):炫耀。渫(xiè泄):污濁。鬻獄:出賣獄訟。道之不明:世道是非不明。情:指真實情況。枉民:使百姓蒙受冤屈。

  奸民久於獄,與胥卒表裏,頗有奇羨。山陰李姓以殺人繫獄,每歲致數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數月,漠然無所事。其鄉人有殺人者,因代承之。蓋以律非故殺,必久系,終無死法也。五十一年,復援赦減等謫戍,嘆曰:「吾不得復入此矣!」故例:謫戍者移順天府羈候。時方冬停遣,李具狀求在獄候春發遣,至再三,不得所請,悵然而出。

譯文:  有些壞人在監獄裏坐久了,和典獄官獄卒們狼狽爲奸,就很肥了。山陰有個姓李的,因犯殺人罪坐牢,每年都賺上幾百兩銀子,康熙四十八年,因大赦出獄。住了幾個月,無所事事。恰好他同鄉有犯殺人案的,便冒名頂替。因爲法律規定,如果不是故意殺人,必然可以長期監禁,不會判死罪的,五十一年,依赦例減等充軍。他嘆氣說:「我沒辦法再能進這兒來了!」按照舊例,充軍的人都移押順天府待命;這時正是冬天,停止發遣,姓李的具狀要求仍回刑部監獄等候春天發遣,要求再三,都沒批準,還老大不高興呢!

注釋:  奇(jī擊)羨:贏餘。代承:代爲承擔。援赦減等:根據大赦條例減刑。謫戍:發配充軍。故例:舊例。具狀求在獄:呈文請求留在獄中。

獄中雜記注音

   ㄎㄤ ㄒㄧ ㄨˇ ㄕˊ ㄧ ㄋㄧㄢˊ ㄙㄢ ㄩㄝˋ , ㄩˊ ㄗㄞˋ ㄒㄧㄥˊ ㄅㄨˋ ㄩˋ , ㄐㄧㄢˋ ㄙˇ ㄦˊ ㄧㄡˊ ㄉㄡˋ ㄔㄨ ㄓㄜˇ , ㄖˋ ㄙˋ ㄙㄢ ㄖㄣˊ 。 ㄧㄡˇ ㄏㄨㄥˊ ㄉㄨㄥˋ ㄌㄧㄥˋ ㄉㄨˋ ㄐㄩㄣ ㄓㄜˇ , ㄗㄨㄛˋ ㄦˊ ㄧㄢˊ ㄩㄝ :「 ㄘˇ ㄧˋ ㄗㄨㄛˋ ㄧㄝˇ 。 ㄐㄧㄣ ㄊㄧㄢ ㄕˊ ㄕㄨㄣˋ ㄓㄥˋ , ㄙˇ ㄓㄜˇ ㄕㄤˋ ㄒㄧ , ㄨㄤˇ ㄙㄨㄟˋ ㄉㄨㄛ ㄓˋ ㄖˋ ㄕㄨˋ ㄕˊ ㄖㄣˊ 。」 ㄩˊ ㄎㄡˋ ㄙㄨㄛˇ ㄧˇ 。 ㄉㄨˋ ㄐㄩㄣ ㄩㄝ :「 ㄕˋ ㄐㄧˊ ㄧˋ ㄓㄨㄢˋ ㄖㄢˇ , ㄍㄡˋ ㄓㄜˇ ㄙㄨㄟ ㄑㄧ ㄕㄨˇ ㄅㄨˋ ㄍㄢˇ ㄊㄨㄥˊ ㄨㄛˋ ㄑㄧˇ 。 ㄦˊ ㄩˋ ㄓㄨㄥ 爲 ㄌㄠˇ ㄐㄧㄢ ㄓㄜˇ ㄙˋ , ㄐㄧㄢ ㄨˇ ㄕˋ , ㄐㄧㄣˋ ㄗㄨˊ ㄐㄩ ㄓㄨㄥ ㄧㄤ , ㄧㄡˇ ㄑㄧˊ ㄑㄧㄢˊ ㄧˇ ㄊㄨㄥ ㄇㄧㄥˊ , ㄨ ㄐㄧˊ ㄧㄡˇ ㄔㄨㄤ ㄧˇ ㄉㄚˊ ㄑㄧˋ 。 ㄆㄤˊ ㄙˋ ㄕˋ ㄗㄜˊ ㄨˊ ㄓ , ㄦˊ ㄒㄧˋ ㄑㄧㄡˊ ㄔㄤˊ ㄦˋ ㄅㄞˇ ㄩˊ 。 ㄇㄟˇ ㄅㄛˊ ㄇㄨˋ ㄒㄧㄚˋ ㄍㄨㄢˇ ㄐㄧㄢˋ , ㄕˇ ㄋㄧˋ ㄐㄧㄝ ㄅㄧˋ ㄑㄧˊ ㄓㄨㄥ , ㄩˇ ㄧㄣˇ ㄕˊ ㄓ ㄑㄧˋ ㄒㄧㄤˋ ㄅㄛˊ , ㄧㄡˋ ㄌㄨㄥˊ ㄉㄨㄥ , ㄆㄧㄣˊ ㄓㄜˇ ㄒㄧˊ ㄉㄧˋ ㄦˊ ㄨㄛˋ , ㄔㄨㄣ ㄑㄧˋ ㄉㄨㄥˋ , ㄒㄧㄢ ㄅㄨˊ ㄧˋ ㄧˇ 。 ㄩˋ ㄓㄨㄥ ㄔㄥˊ ㄈㄚˇ , ㄓˊ ㄇㄧㄥˊ 啓 ㄧㄠˋ , ㄈㄤ ㄧㄝˋ ㄓㄨㄥ , ㄕㄥ ㄖㄣˊ ㄩˇ ㄙˇ ㄓㄜˇ ㄅㄧㄥˋ ㄓㄨㄥˇ ㄉㄧㄥˇ ㄦˊ ㄨㄛˋ , ㄨˊ ㄎㄜˇ ㄒㄩㄢˊ ㄅㄧˋ , ㄘˇ ㄙㄨㄛˇ ㄧˇ ㄖㄢˇ ㄓㄜˇ 衆 ㄧㄝˇ 。 ㄧㄡˋ ㄎㄜˇ ㄍㄨㄞˋ ㄓㄜˇ , ㄉㄚˋ ㄉㄠˋ ㄐㄧ ㄗㄟˊ , ㄕㄚ ㄖㄣˊ ㄔㄨㄥˊ ㄑㄧㄡˊ , ㄑㄧˋ ㄐㄧㄝˊ ㄨㄤˋ , ㄖㄢˇ ㄘˇ ㄓㄜˇ ㄕˊ ㄅㄨˋ ㄧ ㄦˋ , ㄏㄨㄛˋ ㄙㄨㄟˊ ㄧㄡˇ ㄔㄡ , ㄑㄧˊ ㄆㄧㄢˊ ㄙˇ , ㄐㄧㄝ ㄑㄧㄥ ㄒㄧˋ ㄐㄧˊ ㄑㄧㄢ ㄌㄧㄢˊ ㄗㄨㄛˇ ㄓㄥˋ ㄈㄚˇ ㄙㄨㄛˇ ㄅㄨˋ ㄐㄧˊ ㄓㄜˇ 。」 ㄩˊ ㄩㄝ :「 ㄐㄧㄥ ㄕ ㄧㄡˇ ㄐㄧㄥ ㄓㄠˋ ㄩˋ , ㄧㄡˇ ㄨˇ ㄔㄥˊ ㄩˋ ㄕˇ ㄙ ㄈㄤ , ㄏㄜˊ ㄍㄨˋ ㄒㄧㄥˊ ㄅㄨˋ ㄒㄧˋ ㄑㄧㄡˊ ㄓ ㄉㄨㄛ ㄓˋ ㄘˇ ?」 ㄉㄨˋ ㄐㄩㄣ ㄩㄝ :「 ㄦˇ ㄋㄧㄢˊ ㄩˋ ㄙㄨㄥˋ , ㄑㄧㄥˊ ㄕㄠ ㄔㄨㄥˊ , ㄐㄧㄥ ㄓㄠˋ 、 ㄨˇ ㄔㄥˊ ㄐㄧˊ ㄅㄨˋ ㄍㄢˇ ㄓㄨㄢ ㄐㄩㄝˊ ; ㄧㄡˋ ㄐㄧㄡˇ ㄇㄣˊ ㄊㄧˊ ㄉㄨ ㄙㄨㄛˇ ㄈㄤˇ ㄑㄧˋ ㄐㄧㄡˇ ㄐㄧㄝˊ , ㄐㄧㄝ ㄍㄨㄟ ㄒㄧㄥˊ ㄅㄨˋ ; ㄦˊ ㄕˊ ㄙˋ ㄙ ㄓㄥˋ ㄈㄨˋ ㄌㄤˊ ㄏㄠˋ ㄕˋ ㄓㄜˇ ㄐㄧˊ ㄕㄨ ㄌㄧˋ 、 ㄩˋ ㄍㄨㄢ 、 ㄐㄧㄣˋ ㄗㄨˊ , ㄐㄧㄝ ㄌㄧˋ ㄒㄧˋ ㄓㄜˇ ㄓ ㄉㄨㄛ , ㄕㄠˇ ㄧㄡˇ ㄌㄧㄢˊ , ㄅㄧˋ ㄉㄨㄛ ㄈㄤ ㄍㄡ ㄓˋ 。 ㄍㄡˇ ㄖㄨˋ ㄩˋ , ㄅㄨˊ ㄨㄣˋ ㄗㄨㄟˋ ㄓ ㄧㄡˇ ㄨˊ , ㄅㄧˋ ㄒㄧㄝˋ ㄕㄡˇ ㄗㄨˊ , ㄓˋ ㄌㄠˇ ㄐㄧㄢ , ㄅㄧˋ ㄎㄨㄣˋ ㄎㄨˇ ㄅㄨˋ ㄎㄜˇ ㄖㄣˇ , ㄖㄢˊ ㄏㄡˋ ㄉㄠˇ ㄧˇ ㄑㄩˇ ㄅㄠˇ , ㄔㄨ ㄐㄩ ㄩˊ ㄨㄞˋ , ㄌㄧㄤˊ ㄑㄧˊ ㄐㄧㄚ ㄓ ㄙㄨㄛˇ ㄧㄡˇ ㄧˇ 爲 ㄐㄧˋ , ㄦˊ ㄍㄨㄢ ㄩˇ ㄌㄧˋ ㄆㄛˇ ㄈㄣ ㄧㄢ 。 ㄓㄨㄥ ㄐㄧㄚ ㄧˇ ㄕㄤˋ , ㄐㄧㄝ ㄐㄧㄝˊ ㄗ ㄑㄩˇ ㄅㄠˇ ; ㄑㄧˊ ㄘˋ 『 ㄑㄧㄡˊ ㄊㄨㄛ ㄒㄧㄝˋ ㄐㄩ ㄐㄧㄢ ㄨㄞˋ ㄅㄢˇ ㄨ , ㄈㄟˋ ㄧˋ ㄕㄨˋ ㄕˊ ㄐㄧㄣ ; ㄨㄟˊ ㄐㄧˊ ㄆㄧㄣˊ ㄨˊ ㄧ , ㄗㄜˊ ㄒㄧㄝˋ ㄒㄧˋ ㄅㄨˊ ㄕㄠ ㄎㄨㄢ ,爲 ㄅㄧㄠ ㄓㄨㄣˇ ㄧˇ ㄐㄧㄥˇ ㄑㄧˊ ㄩˊ 。 ㄏㄨㄛˋ ㄊㄨㄥˊ ㄒㄧˋ , ㄑㄧㄥˊ ㄗㄨㄟˋ ㄔㄨㄥˊ ㄓㄜˇ , ㄈㄢˇ ㄔㄨ ㄗㄞˋ ㄨㄞˋ , ㄦˊ ㄑㄧㄥ ㄓㄜˇ 、 ㄨˊ ㄗㄨㄟˋ ㄓㄜˇ ㄌㄧˊ ㄑㄧˊ ㄉㄨˊ 。 ㄐㄧ ㄧㄡ ㄈㄣˋ , ㄑㄧㄣˇ ㄕˊ ㄨㄟˊ ㄐㄧㄝˊ , ㄐㄧˊ ㄅㄧㄥˋ , ㄧㄡˋ ㄨˊ ㄧ ㄧㄠˋ , ㄍㄨˋ ㄨㄤˇ ㄨㄤˇ ㄓˋ ㄙˇ 。」 ㄩˊ ㄈㄨˊ ㄐㄧㄢˋ ㄕㄥˋ ㄕㄤˋ ㄏㄠˇ ㄕㄥ ㄓ ㄉㄜˊ , ㄊㄨㄥˊ ㄩˊ ㄨㄤˇ ㄕㄥˋ 。 ㄇㄟˇ ㄓˊ ㄩˋ ㄘˊ , ㄅㄧˋ ㄩˊ ㄙˇ ㄓㄨㄥ ㄑㄧㄡˊ ㄑㄧˊ ㄕㄥ , ㄦˊ ㄨˊ ㄍㄨ ㄓㄜˇ ㄋㄞˇ ㄓˋ ㄘˇ 。 ㄊㄤˇ ㄖㄣˊ ㄖㄣˊ ㄐㄩㄣ ㄗˇ 爲 ㄕㄤˋ ㄔㄤ ㄧㄢˊ : ㄔㄨˊ ㄙˇ ㄒㄧㄥˊ ㄐㄧˊ ㄈㄚ ㄙㄞˋ ㄨㄞˋ ㄓㄨㄥˋ ㄈㄢˋ , ㄑㄧˊ ㄑㄧㄥ ㄒㄧˋ ㄐㄧˊ ㄑㄧㄢ ㄌㄧㄢˊ ㄨㄟˋ ㄐㄧㄝˊ ㄓㄥˋ ㄓㄜˇ , ㄅㄧㄝˊ ㄓˋ ㄧˋ ㄙㄨㄛˇ ㄧˇ ㄐㄧ ㄓ , ㄕㄡˇ ㄗㄨˊ ㄨˊ ㄒㄧㄝˋ 。 ㄙㄨㄛˇ ㄑㄩㄢˊ ㄏㄨㄛˊ ㄎㄜˇ ㄕㄨˇ ㄐㄧˋ ㄗㄞ ? ㄏㄨㄛˋ ㄩㄝ :「 ㄩˋ ㄐㄧㄡˋ ㄧㄡˇ ㄕˋ ㄨˇ , ㄇㄧㄥˊ ㄩㄝ ㄒㄧㄢˋ ㄐㄧㄢ , ㄙㄨㄥˋ ㄦˊ ㄨㄟˋ ㄐㄧㄝˊ ㄓㄥˋ ㄓㄜˇ ㄐㄩ ㄓ 。 ㄊㄤˇ ㄐㄩˇ ㄐㄧㄡˋ ㄉㄧㄢˇ , ㄎㄜˇ ㄒㄧㄠˇ ㄅㄨˇ ㄧㄝˇ 。 ㄉㄨˋ ㄐㄩㄣ ㄩㄝ :「 ㄕㄤˋ ㄊㄨㄟ ㄣ , ㄈㄢˊ ㄓˊ ㄍㄨㄢ ㄐㄩ ㄅㄢˇ ㄨ 。 ㄐㄧㄣ ㄆㄧㄣˊ ㄓㄜˇ ㄓㄨㄢˇ ㄒㄧˋ ㄌㄠˇ ㄐㄧㄢ , ㄦˊ ㄉㄚˋ ㄉㄠˋ ㄧㄡˇ ㄐㄩ ㄅㄢˇ ㄨ ㄓㄜˇ 。 ㄘˇ ㄓㄨㄥ ㄎㄜˇ ㄒㄧˋ ㄐㄧㄝˊ ㄗㄞ ! ㄅㄨˊ ㄖㄨㄛˋ ㄅㄧㄝˊ ㄓˋ ㄧˋ ㄙㄨㄛˇ ,爲 ㄅㄚˊ ㄅㄣˇ ㄙㄞ ㄩㄢˊ ㄓ ㄉㄠˋ ㄧㄝˇ 。」 ㄩˊ ㄊㄨㄥˊ ㄒㄧˋ ㄓㄨ ㄨㄥ 、 ㄩˊ ㄕㄥ ㄐㄧˊ ㄗㄞˋ ㄩˋ ㄊㄨㄥˊ ㄍㄨㄢ ㄙㄥ ㄇㄡˇ , ㄍㄡˋ ㄧˋ ㄙˇ , ㄐㄧㄝ ㄅㄨˊ ㄧㄥˋ ㄓㄨㄥˋ ㄈㄚˊ 。 ㄧㄡˋ ㄇㄡˇ ㄕˋ ㄧˇ ㄅㄨˊ ㄒㄧㄠˋ ㄙㄨㄥˋ ㄑㄧˊ ㄗ˙ , ㄗㄨㄛˇ ㄧㄡˋ ㄌㄧㄣˊ ㄒㄧㄝˋ ㄒㄧˋ ㄖㄨˋ ㄌㄠˇ ㄐㄧㄢ , ㄏㄠˋ ㄏㄨ ㄉㄚˊ ㄉㄢˋ 。 ㄩˊ ㄍㄢˇ ㄧㄢ , ㄧˇ ㄉㄨˋ ㄐㄩㄣ ㄧㄢˊ ㄈㄢˋ ㄒㄩㄣˋ ㄓ ,衆 ㄧㄢˊ ㄊㄨㄥˊ , ㄩˊ ㄕˋ ㄏㄨ ㄕㄨ 。

   ㄈㄢˊ ㄙˇ ㄒㄧㄥˊ ㄩˋ ㄕㄤˋ , ㄒㄧㄥˊ ㄒㄧㄥˊ ㄓㄜˇ ㄒㄧㄢ ㄙˋ ㄩˊ ㄇㄣˊ ㄨㄞˋ , ㄕˇ ㄑㄧˊ ㄉㄤˇ ㄖㄨˋ ㄙㄨㄛˇ ㄘㄞˊ ㄨˋ , ㄇㄧㄥˊ ㄩㄝ 「 ㄙ ㄌㄨㄛˊ 」。 ㄈㄨˋ ㄓㄜˇ ㄐㄧㄡˋ ㄑㄧˊ ㄑㄧ ㄕㄨˇ , ㄆㄧㄣˊ ㄗㄜˊ ㄇㄧㄢˋ ㄩˇ ㄓ 。 ㄑㄧˊ ㄐㄧˊ ㄒㄧㄥˊ , ㄩㄝ :「 ㄕㄨㄣˋ ㄨㄛˇ , ㄐㄧˊ ㄒㄧㄢ ㄘˋ ㄒㄧㄣ ; ㄈㄡˇ ㄗㄜˊ , ㄙˋ ㄓ ㄐㄧㄝˇ ㄐㄧㄣˋ , ㄒㄧㄣ ㄧㄡˊ ㄅㄨˋ ㄙˇ 。」 ㄑㄧˊ ㄐㄧㄠˇ ㄧˋ , ㄩㄝ :「 ㄕㄨㄣˋ ㄨㄛˇ , ㄕˇ ㄧˋ ㄐㄧˊ ㄑㄧˋ ㄐㄩㄝˊ ; ㄈㄡˇ ㄗㄜˊ , ㄙㄢ ㄧˋ ㄐㄧㄚ ㄅㄧㄝˊ ㄒㄧㄝˋ , ㄖㄢˊ ㄏㄡˋ ㄉㄜˊ ㄙˇ 。」 ㄨㄟˊ ㄉㄚˋ ㄆㄧˋ ㄨˊ ㄎㄜˇ ㄧㄠˋ , ㄖㄢˊ ㄧㄡˊ ㄓˊ ㄑㄧˊ ㄕㄡˇ 。 ㄩㄥˋ ㄘˇ , ㄈㄨˋ ㄓㄜˇ ㄌㄨˋ ㄕㄨˋ ㄕˊ ㄅㄞˇ ㄐㄧㄣ , ㄆㄧㄣˊ ㄧˋ ㄑㄧㄥˋ ㄧ ㄓㄨㄤ ; ㄐㄩㄝˊ ㄨˊ ㄧㄡˇ ㄓㄜˇ , ㄗㄜˊ ㄓˋ ㄓ ㄖㄨˊ ㄙㄨㄛˇ ㄧㄢˊ 。 ㄓㄨˇ ㄈㄨˊ ㄓㄜˇ ㄧˋ ㄖㄢˊ , ㄅㄨˋ ㄖㄨˊ ㄙㄨㄛˇ ㄩˋ , ㄈㄨˊ ㄕˊ ㄐㄧˊ ㄒㄧㄢ ㄓㄜˊ ㄐㄧㄣ ㄍㄨˇ 。 ㄇㄟˇ ㄙㄨㄟˋ ㄉㄚˋ ㄐㄩㄝˊ , ㄍㄡ ㄓㄜˇ ㄕˊ ㄙˋ ㄙㄢ , ㄌㄧㄡˊ ㄓㄜˇ ㄕˊ ㄌㄧㄡˋ ㄑㄧ , ㄐㄧㄝ ㄈㄨˊ ㄓˋ ㄒㄧ˙ ㄕˋ ㄉㄞˋ ㄇㄧㄥˋ 。 ㄑㄧˊ ㄕㄤ ㄩˊ ㄈㄨˊ ㄓㄜˇ , ㄐㄧˊ ㄒㄧㄥˋ ㄌㄧㄡˊ , ㄅㄧㄥˋ ㄕㄨˋ ㄩㄝˋ ㄋㄞˇ ㄔㄡ , ㄏㄨㄛˋ ㄐㄧㄥˋ ㄔㄥˊ ㄍㄨˋ ㄐㄧˊ 。 ㄩˊ ㄔㄤˊ ㄐㄧㄡˋ ㄌㄠˇ ㄒㄩ ㄦˊ ㄨㄣˋ ㄧㄢ :「 ㄅㄧˇ ㄩˊ ㄒㄧㄥˊ ㄓㄜˇ 、 ㄈㄨˊ ㄓㄜˇ , ㄈㄟ ㄒㄧㄤˋ ㄔㄡˊ ㄧㄝˇ , ㄑㄧˊ ㄧㄡˇ ㄉㄜˊ ㄦˇ ; ㄍㄨㄛˇ ㄨˊ ㄧㄡˇ , ㄓㄨㄥ ㄧˋ ㄕㄠ ㄎㄨㄢ ㄓ , ㄈㄟ ㄖㄣˊ ㄕㄨˋ ㄏㄨ ?」 ㄩㄝ :「 ㄕˋ ㄌㄧˋ ㄈㄚˇ ㄧˇ ㄐㄧㄥˇ ㄑㄧˊ ㄩˊ , ㄑㄧㄝˇ ㄔㄥˊ ㄏㄡˋ ㄧㄝˇ ; ㄅㄨˋ ㄖㄨˊ ㄘˇ , ㄗㄜˊ ㄖㄣˊ ㄧㄡˇ ㄒㄧㄥˋ ㄒㄧㄣ 。」 ㄓㄨˇ ㄍㄨˋ ㄆㄨ ㄓㄜˇ ㄧˋ ㄖㄢˊ 。 ㄩˊ ㄊㄨㄥˊ ㄉㄞˇ ㄧˇ ㄇㄨˋ ㄒㄩㄣˋ ㄓㄜˇ ㄙㄢ ㄖㄣˊ : ㄧ ㄖㄣˊ ㄩˇ ㄙㄢ ㄕˊ ㄐㄧㄣ , ㄍㄨˇ ㄨㄟˊ ㄕㄤ , ㄅㄧㄥˋ ㄐㄧㄢ ㄩㄝˋ ; ㄧ ㄖㄣˊ ㄅㄟˋ ㄓ , ㄕㄤ ㄈㄨ , ㄐㄧㄢ ㄒㄩㄣˊ ㄩˋ ; ㄧ ㄖㄣˊ ㄌㄧㄡˋ ㄅㄟˋ , ㄐㄧˊ ㄒㄧˋ ㄒㄧㄥˊ ㄅㄨˋ ㄖㄨˊ ㄆㄧㄥˊ ㄔㄤˊ 。 ㄏㄨㄛˋ ㄎㄡˋ ㄓ ㄩㄝ :「 ㄗㄨㄟˋ ㄖㄣˊ ㄧㄡˇ ㄨˊ ㄅㄨˋ ㄐㄩㄣ , ㄐㄧˋ ㄍㄜˋ ㄧㄡˇ ㄉㄜˊ , ㄏㄜˊ ㄅㄧˋ ㄍㄥˋ ㄧˇ ㄉㄨㄛ ㄍㄨㄚˇ 爲 ㄔㄚ ?」 ㄩㄝ :「 ㄨˊ ㄔㄚ , ㄕㄟˊ 爲 ㄉㄨㄛ ㄩˇ ㄓㄜˇ ?」 ㄇㄥˋ ㄗˇ ㄩㄝ :「 ㄕㄨˋ ㄅㄨˋ ㄎㄜˇ ㄅㄨˋ ㄕㄣˋ 。」 ㄒㄧㄣˋ ㄈㄨ !

   ㄅㄨˋ ㄓㄨㄥ ㄌㄠˇ ㄒㄩ , ㄐㄧㄚ ㄘㄤˊ 僞 ㄓㄤ , ㄨㄣˊ ㄕㄨ ㄒㄧㄚˋ ㄒㄧㄥˊ ㄓˊ ㄕㄥˇ , ㄉㄨㄛ ㄑㄧㄢˊ ㄧˋ ㄓ , ㄗㄥ ㄐㄧㄢˇ ㄧㄠˋ ㄩˇ , ㄈㄥˋ ㄒㄧㄥˊ ㄓㄜˇ ㄇㄛˋ ㄅㄧㄢˋ ㄧㄝˇ 。 ㄑㄧˊ ㄕㄤˋ ㄨㄣˊ ㄐㄧˊ ㄧˊ ㄍㄨㄢ ㄓㄨ ㄅㄨˋ , ㄧㄡˊ ㄨㄟˋ ㄍㄢˇ ㄖㄢˊ 。 ㄍㄨㄥ ㄌㄧㄥˋ : ㄉㄚˋ ㄉㄠˋ ㄨㄟˋ ㄕㄚ ㄖㄣˊ ㄐㄧˊ ㄊㄚ ㄈㄢˋ ㄊㄨㄥˊ ㄇㄡˊ ㄉㄨㄛ ㄖㄣˊ ㄓㄜˇ , ㄓˇ ㄓㄨˇ ㄇㄡˊ ㄧ ㄦˋ ㄖㄣˊ ㄌㄧˋ ㄐㄩㄝˊ ; ㄩˊ ㄐㄧㄥ ㄑㄧㄡ ㄕㄣˇ ㄐㄧㄝ ㄐㄧㄢˇ ㄉㄥˇ ㄈㄚ ㄆㄟˋ 。 ㄩˋ ㄘˊ ㄕㄤˋ , ㄓㄨㄥ ㄧㄡˇ ㄌㄧˋ ㄐㄩㄝˊ ㄓㄜˇ , ㄒㄧㄥˊ ㄒㄧㄥˊ ㄖㄣˊ ㄒㄧㄢ ㄙˋ ㄩˊ ㄇㄣˊ ㄨㄞˋ 。 ㄇㄧㄥˋ ㄒㄧㄚˋ , ㄙㄨㄟˋ ㄈㄨˊ ㄧˇ ㄔㄨ , ㄅㄨˋ ㄐㄧ ㄍㄨㄟˇ ㄎㄜ 。 ㄧㄡˇ ㄇㄡˇ ㄒㄧㄥˋ ㄒㄩㄥ ㄉㄧˋ ㄧˇ ㄅㄚˇ ㄔˊ ㄍㄨㄥ ㄘㄤ , ㄈㄚˇ ㄧㄥ ㄌㄧˋ ㄐㄩㄝˊ , ㄩˋ ㄐㄩˋ ㄧˇ , ㄒㄩ ㄇㄡˇ ㄨㄟˋ ㄩㄝ :「 ㄩˇ ㄨㄛˇ ㄑㄧㄢ ㄐㄧㄣ , ㄨˊ ㄕㄥ ㄖㄨㄛˋ 。」 ㄎㄡˋ ㄑㄧˊ ㄕㄨˋ , ㄩㄝ :「 ㄕˋ ㄨˊ ㄋㄢˊ , ㄅㄧㄝˊ ㄐㄩˋ ㄅㄣˇ ㄓㄤ , ㄩˋ ㄘˊ ㄨˊ ㄧˋ , ㄑㄩˇ ㄢˋ ㄇㄛˋ ㄉㄨˊ ㄕㄣ ㄨˊ ㄑㄧㄣ ㄑㄧ ㄓㄜˇ ㄦˋ ㄖㄣˊ ㄧˋ ㄖㄨˇ ㄇㄧㄥˊ , ㄙˋ ㄈㄥ ㄗㄡˋ ㄕˊ ㄑㄧㄢˊ ㄧˋ ㄓ ㄦˊ ㄧˇ 。」 ㄑㄧˊ ㄊㄨㄥˊ ㄕˋ ㄓㄜˇ ㄩㄝ :「 ㄕˋ ㄎㄜˇ ㄑㄧ ㄙˇ ㄓㄜˇ , ㄦˊ ㄅㄨˋ ㄋㄥˊ ㄑㄧ ㄓㄨˇ ㄧㄢˋ ㄓㄜˇ , ㄊㄤˇ ㄈㄨˋ ㄑㄧㄥˇ ㄓ , ㄨˊ ㄅㄟˋ ㄨˊ ㄕㄥ ㄌㄧˇ ㄧˇ 。」 ㄒㄩ ㄇㄡˇ ㄒㄧㄠˋ ㄩㄝ :「 ㄈㄨˋ ㄑㄧㄥˇ ㄓ , ㄨˊ ㄅㄟˋ ㄨˊ ㄕㄥ ㄌㄧˇ , ㄦˊ ㄓㄨˇ ㄧㄢˋ ㄓㄜˇ ㄧˋ ㄍㄜˋ ㄅㄚˋ ㄑㄩˋ 。 ㄅㄧˇ ㄅㄨˋ ㄋㄥˊ ㄧˇ ㄦˋ ㄖㄣˊ ㄓ ㄇㄧㄥˋ ㄧˋ ㄑㄧˊ ㄍㄨㄢ , ㄗㄜˊ ㄨˊ ㄅㄟˋ ㄓㄨㄥ ㄨˊ ㄙˇ ㄉㄠˋ ㄧㄝˇ 。」 ㄐㄧㄥˋ ㄒㄧㄥˊ ㄓ , ㄢˋ ㄇㄛˋ ㄦˋ ㄖㄣˊ ㄌㄧˋ ㄐㄩㄝˊ 。 ㄓㄨˇ ㄓㄜˇ ㄎㄡˇ ㄑㄩ ㄕㄜˊ ㄐㄧㄠˇ , ㄓㄨㄥ ㄅㄨˋ ㄍㄢˇ ㄐㄧㄝˊ 。 ㄩˊ ㄗㄞˋ ㄩˋ , ㄧㄡˊ ㄐㄧㄢˋ ㄇㄡˇ ㄒㄧㄥˋ , ㄩˋ ㄓㄨㄥ ㄖㄣˊ 羣 ㄓˇ ㄩㄝ :「 ㄕˋ ㄧˇ ㄇㄡˇ ㄇㄡˇ ㄧˋ ㄑㄧˊ ㄕㄡˇ ㄓㄜˇ 。」 ㄒㄩ ㄇㄡˇ ㄧˋ ㄒㄧˋ ㄅㄠˋ ㄗㄨˊ ,衆 ㄐㄧㄝ ㄧˇ 爲 ㄇㄧㄥˊ ㄓㄜˊ ㄩㄣˊ 。

   ㄈㄢˊ ㄕㄚ ㄖㄣˊ , ㄩˋ ㄘˊ ㄨˊ ㄇㄡˊ 、 ㄍㄨˋ ㄓㄜˇ , ㄐㄧㄥ ㄑㄧㄡ ㄕㄣˇ ㄖㄨˋ ㄐㄧㄣ ㄧˊ , ㄐㄧˊ ㄇㄧㄢˇ ㄙˇ 。 ㄌㄧˋ ㄧㄣ ㄧˇ ㄑㄧㄠˇ ㄈㄚˇ 。 ㄧㄡˇ ㄍㄨㄛ ㄙˋ ㄓㄜˇ , ㄈㄢˊ ㄙˋ ㄕㄚ ㄖㄣˊ , ㄈㄨˋ ㄧˇ ㄐㄧㄣ ㄧˊ ㄐㄧㄢˇ ㄉㄥˇ , ㄙㄨㄟˊ ㄩˋ ㄕㄜˋ 。 ㄐㄧㄤ ㄔㄨ , ㄖˋ ㄩˇ ㄑㄧˊ ㄊㄨˊ ㄓˋ ㄐㄧㄡˇ ㄏㄢ ㄍㄜ ㄉㄚˊ ㄕㄨˋ 。 ㄏㄨㄛˋ ㄎㄡˋ ㄧˇ ㄨㄤˇ ㄕˋ , ㄧ ㄧ ㄒㄧㄤˊ ㄕㄨˋ ㄓ , ㄧˋ ㄙㄜˋ ㄧㄤˊ ㄧㄤˊ , ㄖㄨㄛˋ ㄗˋ ㄐㄧㄣ ㄒㄩˇ 。 ㄧ ! ㄒㄧㄝˋ ㄜˋ ㄌㄧˋ ㄖㄣˇ ㄩˊ ㄩˋ ㄩˋ , ㄨˊ ㄗㄜˊ ㄧㄝˇ ; ㄦˊ ㄉㄠˋ ㄓ ㄅㄨˋ ㄇㄧㄥˊ , ㄌㄧㄤˊ ㄌㄧˋ ㄧˋ ㄉㄨㄛ ㄧˇ ㄊㄨㄛ ㄖㄣˊ ㄩˊ ㄙˇ 爲 ㄍㄨㄥ , ㄦˊ ㄅㄨˋ ㄑㄧㄡˊ ㄑㄧˊ ㄑㄧㄥˊ , ㄑㄧˊ ㄨㄤˇ ㄇㄧㄣˊ ㄧㄝˇ ㄧˋ ㄕㄣˋ ㄧˇ ㄗㄞ !

   ㄐㄧㄢ ㄇㄧㄣˊ ㄐㄧㄡˇ ㄩˊ ㄩˋ , ㄩˇ ㄒㄩ ㄗㄨˊ ㄅㄧㄠˇ ㄌㄧˇ , ㄆㄛˇ ㄧㄡˇ ㄑㄧˊ ㄒㄧㄢˋ 。 ㄕㄢ ㄧㄣ ㄌㄧˇ ㄒㄧㄥˋ ㄧˇ ㄕㄚ ㄖㄣˊ ㄒㄧˋ ㄩˋ , ㄇㄟˇ ㄙㄨㄟˋ ㄓˋ ㄕㄨˋ ㄅㄞˇ ㄐㄧㄣ 。 ㄎㄤ ㄒㄧ ㄙˋ ㄕˊ ㄅㄚ ㄋㄧㄢˊ , ㄧˇ ㄕㄜˋ ㄔㄨ 。 ㄐㄩ ㄕㄨˋ ㄩㄝˋ , ㄇㄛˋ ㄖㄢˊ ㄨˊ ㄙㄨㄛˇ ㄕˋ 。 ㄑㄧˊ ㄒㄧㄤ ㄖㄣˊ ㄧㄡˇ ㄕㄚ ㄖㄣˊ ㄓㄜˇ , ㄧㄣ ㄉㄞˋ ㄔㄥˊ ㄓ 。 ㄍㄞˋ ㄧˇ ㄌㄩˋ ㄈㄟ ㄍㄨˋ ㄕㄚ , ㄅㄧˋ ㄐㄧㄡˇ ㄒㄧˋ , ㄓㄨㄥ ㄨˊ ㄙˇ ㄈㄚˇ ㄧㄝˇ 。 ㄨˇ ㄕˊ ㄧ ㄋㄧㄢˊ , ㄈㄨˋ ㄩㄢˊ ㄕㄜˋ ㄐㄧㄢˇ ㄉㄥˇ ㄓㄜˊ ㄕㄨˋ , ㄊㄢˋ ㄩㄝ :「 ㄨˊ ㄅㄨˋ ㄉㄜˊ ㄈㄨˋ ㄖㄨˋ ㄘˇ ㄧˇ !」 ㄍㄨˋ ㄌㄧˋ : ㄓㄜˊ ㄕㄨˋ ㄓㄜˇ ㄧˊ ㄕㄨㄣˋ ㄊㄧㄢ ㄈㄨˇ ㄐㄧ ㄏㄡˋ 。 ㄕˊ ㄈㄤ ㄉㄨㄥ ㄊㄧㄥˊ ㄑㄧㄢˇ , ㄌㄧˇ ㄐㄩˋ ㄓㄨㄤˋ ㄑㄧㄡˊ ㄗㄞˋ ㄩˋ ㄏㄡˋ ㄔㄨㄣ ㄈㄚ ㄑㄧㄢˇ , ㄓˋ ㄗㄞˋ ㄙㄢ , ㄅㄨˋ ㄉㄜˊ ㄙㄨㄛˇ ㄑㄧㄥˇ , ㄔㄤˋ ㄖㄢˊ ㄦˊ ㄔㄨ 。

獄中雜記釋義

譯文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裏,當我被關在刑部監獄的時候,看見犯人死了,由牆洞裏拖出去,平均每天總有三四個,不覺心裏奇怪。有個曾經做過洪洞縣長的杜君,站起來說:「這是生瘟疫了。現在天時正常,死的還少;過去有多到一天死十幾個的。」我問是什麼原因。杜君說:「這種病容易傳染,生這種病的,縱然是親人,也不敢住在一起。這監獄一共有四座老監房。每座監房有五個房間:獄卒住在當中的一間,前面有大窗通光線,屋頂有小窗透空氣;其餘四個房間都沒有窗,可是關的犯人經常有兩百多。每天天還沒黑,就上鎖了,大小便都在房間裏,和吃飯喝水的氣味混在一道。加上寒冬臘月,沒錢的犯人睡在地上,等到春氣一動,沒有不發病的。監獄的規矩,一定要等天亮纔開鎖,整個晚上,活人和死人就頭靠頭腳對腳地睡着,沒法閃躲,這便是傳染人多的原因。還有奇怪的是:凡屬大盜累犯,或殺人要犯,大概由於氣質強悍旺盛,反倒被傳染上的不到十分之一二;縱使傳染上,也很快就好了。那接二連三死掉的,卻都是些案子輕的罪犯、或嫌犯、或保人,是些不該繩之以法的人們。」

  我說:「京師裏頭有順天府尹的直轄監獄、有五城御史的司坊,爲什麼刑部的監獄還關着這麼多囚犯?」杜君說:「近幾年來打官司,凡情節比較重的,順天府尹和五城御史便不敢做主;又九門提督調查抓來的,也都撥歸刑部;而刑部本身十四個清吏司裏喜歡多事的正副滿漢郎官們,以及司法人員、典獄官、獄卒們,都因爲人關的越多越有好處,所以只要沾上一點邊就給千方百計抓進來。人一進監獄,不問有罪沒罪,照例先給戴上手銬腳鐐,放進老監房,使你吃盡苦頭,在吃不消的時候,他們就教你怎樣取保,保出去住在外面,隨傳隨到;再照你的家庭、財產狀況,把錢敲詐來,由他們按成派分。中等以上的人家,都盡其所有出錢取保;其次,要想解下手銬腳鐐搬到老監房外板屋裏去住的,費用也得幾十兩銀子。至於那又窮又無依無靠的,就手銬腳鐐毫不客氣,作爲樣板,以警告其他的犯人。又有同案一起被關的,情節重的反能取保在外,情節輕的、沒罪的,卻吃着苦頭,這種人一肚子冤氣,沒好吃沒好睡,生了病,又沒錢治,就往往死翹翹了。」我認爲我們的皇上,和過去的聖人一樣,有好生之德,每在批公文的時候,總給犯人死中求生,但現在竟有無辜的人這樣倒黴的!如有仁人君子,能向皇上上奏除死刑及發配邊疆的重犯外,其他輕犯和受到牽連還沒定案的,如果另設看守所來關,不上手銬腳鐐,就不知可救多少人命了!聽說監獄本有五間房名叫「現監」的,是給涉案而沒定案的人住的。如果能查出這種規定,實行起來,倒也不無小補。杜君說:「皇上開恩,規定做官的可住優待房,現在窮人住進老監房,大盜累犯反住進優待房,這中間的微妙,能細問嗎?這樣看來,只有另外關到一座監獄裏,才能根本解決啊!同我關在一起的朱老頭、姓餘的青年和關在一起的同僚,都這樣碰上疫症死了,論罪狀,他們都是不該受重罰的小罪。又有某氏控告兒子不孝,左右的鄰居都被關進老監,哭哭叫叫直從晚上鬧到天亮。」我聽了,有動於衷,曾拿杜君這些話來普通的問了問別人;結果大家說的一樣,我就決定記錄下來。

  凡判死刑的,一經判決執行,行刑的人便先等在門外,派同黨進去索討財物,叫做「斯羅」。對有錢的犯人,要找他的親屬講條件;對沒錢的犯人,便當面直接講條件。如果判的是剮刑,便說:「答應了我的條件,便先刺心;不然的話,四肢解完,心還沒死。」如果判的是絞刑,便說:「答應了我的條件,第一絞便包斷氣;不然的話,絞你三次以後還須加用別的刑具,才死得了。」只有判的是殺頭,纔沒什麼可討價還價的,但是仍舊可以扣留腦袋不給死者家屬,達成敲詐目的。因此,有錢的自然甘心賄賂幾十百兩銀子,沒錢的也會賣盡衣服雜物報效;只有窮得絕對拿不出錢的,才真照他們所說的執行。擔任捆綁的也一樣,如果不滿足他們開的條件,五花大綁時便先給你來個骨斷筋折。每年秋決的時候,雖然皇帝硃筆勾掉的只十分三四,留下的有十分六七,但全體囚犯都須捆綁着到西市,等待命令。其中被捆綁受傷的,即便幸而留下,也必須病幾個月才能好,甚或成爲一輩子也治不好的暗傷。我曾問過一個老差役說:「大家對受刑受綁的既沒什麼深仇大恨,目的只不過希望弄點錢而已;犯人果真拿不出錢,最後又何妨放人一馬,不也算積德嗎?」老差役說:「這是因爲要立下規矩以警告旁的犯人,並警告後來的犯人的緣故。如果不這樣,便人人都心存僥倖了。」擔任上刑具和拷打的也一樣。和我同時被捕受審時捱過夾棍的有三個人。其中有一個人給了二十兩銀子的代價,只骨頭受點輕傷,結果病了個把月;另一個人給了雙倍代價,只傷了皮膚,二十天便好了;再一個人給了六倍代價,當天晚上便能和平常一樣的走路。有人問這差役說:「犯人有的闊有的窮,既然大家都拿了錢,又何必更拿多少做分別?」差役說:「沒有分別,誰願意多出錢?」由這故事,印證孟子「選擇職業不可不慎重」的話,真是一點也不錯!

  部裏的老職員家裏都收藏着假印信,公文下行到省級的,往往偷偷動手腳,增減着緊要的字眼,奉行的人是看不出來的。只上行上奏皇帝和咨行各部的,纔不敢這樣。依照法律規定:大盜沒殺過人和有同犯多人的,只是主謀的一兩個人立時處決,其餘人犯交付八月秋審後概給減等充軍。當刑部判詞上奏過皇帝之後,其中有立時處決的,行刑的人先等在門外;命令—下,便捆綁出來,一時一刻也不耽擱。有某姓兄弟因把持公倉入獄,依法應該立時處決,判詞都已擬好了,部員某對他們說:「給我一千兩銀子,我弄活你們。」問什麼辦法,部員某說:「這不難,只消另具奏本,判詞不必更改,只把案末單身沒有親戚的兩個人換掉你們的名字,等到封奏時候,抽出真奏,換上此奏,就行了。」

  他的一個同事說:「這樣辦可以欺矇死的,卻不能欺矇長官;假使長官發覺,再行申請,我們都沒活路了。」部員某笑着說:「再行申請,我們固然沒活路;但長官也必定以失察見罪、連帶免官。他不會只爲兩條人命把自己的官丟掉的,那麼,我們最後還是沒有死的理由的。」結果便這麼辦,案末兩個人果然被立即處決。主審官張口結舌給嚇呆了,可是終於不敢追究責任。我關在監獄的時候,還見過某姓兄弟,同獄的人都指着說:「這便是把某某人的命換來他們的頭的。」後來部員某忽然在一個晚上死了,大家都說這是上天報應。

  凡屬殺人案件而判詞上沒有「謀殺」、「故意殺人」等字眼的,大概經過秋審,列入「矜疑」(情有可矜而罪在疑似之間的)類中,便可以免死,司法人員因此也就可以在法律夾縫裏做手腳。有個叫郭老四的,曾四次犯殺人案,最後一次仍以「矜疑」減等,不久碰上大赦。出獄以前,一天到晚都和同黨喝酒唱歌,有時直鬧到天亮。有人問他過去的班,他竟一件一件原原本本道來,神氣活現,好像自己了不起似的。唉!那些無恥而惡毒的司法人員貪贓枉法,原不足深責;但道理並沒真正弄清,一班善良官吏往往以脫人死罪爲功德,而不追究真正的實情,就使死者含冤不淺了!

  有些壞人在監獄裏坐久了,和典獄官獄卒們狼狽爲奸,就很肥了。山陰有個姓李的,因犯殺人罪坐牢,每年都賺上幾百兩銀子,康熙四十八年,因大赦出獄。住了幾個月,無所事事。恰好他同鄉有犯殺人案的,便冒名頂替。因爲法律規定,如果不是故意殺人,必然可以長期監禁,不會判死罪的,五十一年,依赦例減等充軍。他嘆氣說:「我沒辦法再能進這兒來了!」按照舊例,充軍的人都移押順天府待命;這時正是冬天,停止發遣,姓李的具狀要求仍回刑部監獄等候春天發遣,要求再三,都沒批準,還老大不高興呢!

註釋

(1)該文作於1712年三月(康熙五十一年)。

(2)刑部獄:清政府刑部所設的監獄。刑部,明清兩朝設六部,刑部掌刑律獄訟。

(3)竇(dòu豆):孔穴,這裏指監獄牆上打開的小洞。

(4)洪洞(tóng同)令:洪洞縣令。洪洞,今山西洪洞縣。

(5)作:神情激動。

(6)疫作:瘟疫流行。

(7)天時順正:氣候正常。

(8)叩所以:詢問原因。

(9)遘(gòu購)者:得這種傳染病的人。遘:遇、遭受,指染病。

(10)牖(yǒu友)其前:在前方開一個窗洞。牖,窗。

(11)屋極:屋頂。

(12)薄暮:傍晚。下管鍵,落鎖。

(13)矢溺:大小便。矢,同「屎」。溺,同「尿」。

(14)相薄(bó帛):相混雜,相侵襲。薄,迫近。

(15)質明:天正明的時候。啓鑰:開鎖。

(16)並踵頂而臥:並排睡一起。踵,腳後跟。頂,頭頂。

(17)旋避:迴避。

(18)積賊:慣偷。積,久、習。

(19)氣傑旺:精力特別旺盛。

(20)或隨有瘳(chōu抽):有的人染上病也隨即就痊癒了。瘳,病癒。

(21)駢死:並列而死。駢,並。

(22)輕系:輕罪被囚的犯人。佐證:證人。

(23)京兆獄:京城的監獄,即當時順天府監獄。京兆,指清朝包括國都在內的順天府。

(24)五城御史司坊:即五城御史衙門的監獄。清朝時京城設巡查御史,分管東、西、南、北、中五個地區,所以叫五城御史。

(25)邇年:近年。

(26)九門提督:全名是提督九門步兵統領。掌管京城九門督查職務的武官。九門,指正陽門、崇文門、宣武門、安定門、德勝門、東直門、西直門、朝陽門、阜城門。所訪緝糾詰:所訪查緝捕來受審訊的人。

(27)十四司正副郎:清初刑部設十四司,每司正職爲郎中,副職爲員外郎。好事者:多事的人。書吏:掌管文牘的小吏。

(28)鉤致:鉤取,即逮捕。

(29)械手足:手腳戴上刑具。

(30)俾:使。

(31)導以取保:誘導犯人花錢保釋。

(32)「量其家」句:衡量他們家中財產多少作爲敲詐的依據。劑,契劵,字據。這裏指作爲要挾的根據。

(33)中家:中產之家。

(34)「爲標準」句:做樣子警告其他人。

(35)罹(lí離)其毒:遭受其毒害。

(36)寢食違節:睡覺吃飯都不正常。

(37)伏見:即看到。伏,表示謙卑。聖上:臣民對皇帝的尊稱。這裏指康熙皇帝。

(38)質:詢問,評判。

(39)上:皇帝。昌言:獻言。

(40)結正:定罪。正,治罪。

(41)羈:關押。

(42)舊典:過去的制度。

(43)推恩:施恩。

(44)細詰:深究。

(45)拔本塞源:拔除弊端的根本,堵塞弊端的源頭。

(46)朱翁:不詳。餘生:名湛,字石民,戴名世的學生。

(47)同官:縣名,今陝西銅川市。

(48)泛訊:廣泛地詢問。

(49)死刑獄上:判處死刑的案件上報呈批。

(50)斯羅:也作「撕羅」、「撕擄」,排解、打理的意思。

(51)極刑:凌遲處死的刑罰。行刑時先斷其肢體,最後斷其氣。

(52)絞縊:絞刑。

(53)加別械:加別的刑具。

(54)大闢:斬首。要:要挾。

(55)質其首:用人頭作抵押來勒索。

(56)罄:用盡。

(57)治之如所言:按照他們說的那樣處理犯人。

(58)主縛者:執行捆縛犯人的役吏。

(59)大決:即秋決。封建時代規定秋天處決犯人。

(60)勾者:每年八月,由刑部會同九卿審判死刑犯人,呈交皇帝御決。皇帝用硃筆勾上的,立即處死;未勾上的爲留者,暫緩執行。

(61)西市:清代京城行刑的地方,在今北京市宣武區菜市口。

(62)痼(gù固)疾:積久不易治的疾病。

(63)老胥:多年的老役吏。胥,掌管文案的小吏。

(64)幸心:僥倖心理。

(65)主梏撲者:專管上刑具、打板子的人。

(66)木訊:用木製刑具如板子、夾棍等拷打審訊。

(67)間月:一個多月。間,隔。

(68)兼旬:兩旬,二十天。

(69)有無不均:即貧富不一。

(70)術不可不慎:語出《孟子·公孫醜上》:「矢人豈不仁於函人哉?矢人惟恐不傷人,函人唯恐傷人,巫將亦然,故術不可不慎也。」術:技藝、技術,這裏指職業。意謂選擇職業不可不慎重。

(71)直省:直屬朝廷管轄的省分。

(72)上聞:報告皇上的文書。移關諸部:移送文書,通告朝廷各部。移關,平行機關來往的文書。

(73)功令:朝廷所定法令。

(74)獄詞上:審判書已上報。

(75)不羈晷(guǐ鬼)刻:不留片刻。晷刻,指很短的時間。

(76)別具本章:另外寫奏章上呈。

(77)俟封奏時潛易之:等加封向皇帝奏請時偷偷地換過。

(78)主讞(yàn驗)者:負責審判的官員。讞,審判定罪。

(79)倘復請之:如果重新上奏請示。

(80)口呿(qū驅)舌撟(jiǎo):張口結舌。呿,張口不能說話。舌撟,翹起舌頭。形容驚訝的樣子。

(81)冥謫:受到陰曹地府的懲罰。

(82)無謀、故者:不是預謀或故意殺人的。

(83)矜疑:指其情可憫,其事可疑的案件。矜,憐憫、惋惜。刑部秋審時,把各種死刑案件分爲情實、緩決、可矜、可疑四類,後兩類可減等處理或寬免。

(84)巧法:取巧枉法,玩弄法令。

(85)矜詡(xǔ許):炫耀。

(86)渫(xiè泄):污濁。鬻獄:出賣獄訟。

(87)道之不明:世道是非不明。

(88)情:指真實情況。

(89)枉民:使百姓蒙受冤屈。

(90)奇(jī擊)羨:贏餘。

(91)代承:代爲承擔。

(92)援赦減等:根據大赦條例減刑。謫戍:發配充軍。

(93)故例:舊例。

(94)具狀求在獄:呈文請求留在獄中。

獄中雜記賞析

  「雜記」,是古代散文中一種雜文體,因事立義,記述見聞。該文是「雜記」名篇,材料繁富,錯綜複雜,人物衆多,作者善於選擇典型事例重點描寫,「雜」而有序,散中見整,中心突出。如用方苞提出的古文「義法」來衡量,繁富的材料就是「義」,即「言之有物」;井然有序的記敘就是「法」,即「言之有序」。文章記獄中事實,在觸目驚心的敘述中,間作冷峻深沉的議論。

  全文可以分爲五個部分。第一段,自開頭至「皆輕系及牽連佐證法所不及者」,寫刑部獄中瘟疫流行情景,揭露造成瘟疫的根源;第二段,自「餘日」至「於是乎書」,寫刑部獄中繫囚之多的原因,揭露刑部獄官吏詐取錢財的罪惡;第三段,自「凡死刑獄上」至「信夫」,寫行刑者、主縛者、主梏撲者心狠手辣,揭穿刑部獄敲詐勒索的黑幕;第四段,自「部中老胥」至「人皆以爲冥謫雲」,寫胥吏放縱主犯,殘害無辜,主讞者不敢追究,揭露清代司法機構的黑暗與腐敗;第五段,自「凡殺人」至結尾,寫胥吏獄卒與罪犯奸徒勾結舞弊,揭露刑部獄成了殺人犯尋歡作樂牟取錢財的場所。

  文中主要揭露了以下事實:

  一、獄吏與獄卒的工資收入微薄。

  獄吏每年只有工食銀六兩,按當時一般平民生活標準只夠四口之家一個月所用。這還是在冊的獄吏,而不在冊的就更低了,他們雖然收入這麼低,但大多還通過各種關係,打通種種關節要來縣衙當差(獄吏一般是違法進來的,沒有通過科舉考試,無法保證文化素質)。他們主要是靠山吃山。

  二、獄中瘟疫流行,死者相枕藉。

  到了夜間,死了的和活着的人腳碰頭而躺着,無法轉動,這樣一來,瘟疫越傳染越多。犯案多次的大盜賊、殺人重囚,生命力旺盛,而且因有心理準備,心態平穩,很難被傳染。那些接踵並肩而死亡的,「皆輕系及牽連佐證法所不及者」,都是因輕罪被囚的以及被牽連、被捉來當證人的那些沒有犯法的人。被牽連、被捉來當證人的的人是冤屈的,又加之擔心家裏的親人,精神已經崩潰,免疫力快速下降,發生瘟疫,最容易被傳染。

  三、無所不用其極的敲詐勒索與貪贓枉法。

  爲了增加敲詐錢財對象,獄吏們就想方設法株連,把與案件稍有牽連、沾點邊的人統統抓進來,「不問罪之有無,必械手足,置老監,俾困苦不可忍,然後導以取保」。他們把這些清白無辜的人折磨得「呼號達旦」無法忍受,接着誘勸傾家蕩產交納大筆保證金,一交來他們就私分,接着對貧窮無錢取保的人加倍折磨,以此警告不願掏錢的人。結果是「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輕者、無罪者罹其毒,積憂憤,寢食違節,及病,又無醫藥,故往往致死」。罪魁禍首隻要有錢取保,反而逍遙獄外,而衆多涉案者和證人卻被活活折磨死了。

  「有錢能使鬼推磨」,犯人同是被捆綁,如果沒錢賄賂,他們就在捆綁時把筋骨折斷,甚至造成終身殘廢。同是遭受板子、夾棍刑訊,但因賄賂錢數差別大,造成傷害的後果差別就也非常大:「一人予三十金,骨微傷,病間月;一人倍之,傷膚,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因此,文中表現了老百姓「屈死不告狀」的心態。

  四、對死刑犯進行偷樑換柱。

  最讓作者震驚的是,只要肯掏大價錢,獄吏們連死刑犯也能偷樑換柱。有獄吏對判死罪的貪官說:「給我千金,我讓你活!」貪官問:「你用什麼辦法讓我活?獄吏說:這事不難!在判決書封奏之前,我把同案犯中沒有親戚家人的單身漢的名字和你換換位置!」貪官問:「你就不怕事後上級發現?」獄吏說:「發現了肯定要處死我,但也要罷主管領導的官,他們捨不得頭上的烏紗帽,只能打掉牙齒肚裏吞,暗暗叫苦而不敢聲張,我的性命自然就也保住了。」獄吏與獄卒們胡作非爲,他們暴虐成性的囂張氣焰,一般人根本無法想象。

  方苞通過自己在刑部獄中的所見所聞的大量事實,把獄吏與獄卒的殘酷無情、暴虐成性的面目展現在讀者面前,揭露了天子腳下的刑部獄的種種黑幕,百姓的橫遭逮捕、冤死獄中,以及獄吏的敲詐勒索、受賄枉法、草菅人命等事實,反映了封建君主專制國家的司法機構的腐敗與恐怖。

方苞

方苞(1668年5月25日—1749年9月29日),字靈皋,亦字鳳九,晚年號望溪,亦號南山牧叟。漢族,江南桐城(今安徽省桐城市鳳儀裏)人,生於江寧府(今江蘇南京六合留稼村)。桐城「桂林方氏」(亦稱「縣裏方」或「大方」)十六世,與明末大思想家方以智同屬「桂林方氏」大家族。是清代散文家,桐城派散文創始人,與姚鼐[nài]、劉大櫆合稱桐城三祖。 ...

方苞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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