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眼還眼

拼音:
yǐ yǎn huán yǎn
注音:
一ˇ 一ㄢˇ ㄏㄨㄢˊ 一ㄢˇ
釋義:
用瞪眼回擊瞪眼。比喻用對方使用的手段來回擊對方。
出處:
《舊約全書 申命記》:「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例子:
張天翼《新生》:「我們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敵人用大炮來轟我們,我們也用大炮去回答他們。」
正音:
「還」,不能讀作「hái」。
辨析:
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用法:
偏正式;作謂語、賓語、分句;常與以牙還牙連用。
感情:
以眼還眼是中性
同義:
反義:
英語:
an eye for an eye(retaliation of an equal ferocity)
日語:
目には目
俄語:
око за ок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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