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來順受

拼音:
nì lái shùn shòu
注音:
ㄋ一ˋ ㄌㄞˊ ㄕㄨㄣˋ ㄕㄡˋ
釋義:
逆:不順;順:順從;受:忍受。碰上十分惡劣的境遇而順從地忍受;不作反抗。
出處:
宋 無名氏《張協狀元》戲文第12出:「逆來順受,須有通時。」
例子:
從前受了主人的罵,無非逆來順受。(清 吳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十三回)
辯形:
「受」,不能寫作「愛」。
辨析:
逆來順受和「委曲求全」都有「使自己受委曲而遷就別人」的意思。但逆來順受可指人的一貫態度;常表現人的性格;「委曲求全」僅指在一定的目的下「委曲求全」;一般不指人的一貫態度和性格。
用法:
聯合式;作謂語、定語、狀語;含貶義。
感情:
逆來順受是貶義
同義:
反義:
針鋒相對、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英語:
grin and bear it
日語:
逆境を甘受(かんじゅ)する,受け流す
俄語:
примиряться с неизбежным
法語:
faire contre mauvaise fortune bon coe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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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宋.陳錄《善誘文.對治十常》
    居富貴常憐貧困,受快樂常恐災禍,見1>在常生知足,未來常思戒懼,冤結常求解免,衣食常思來處,起念常教純正,出語常思因果,逆境常當順受,動靜常付無心。守此十常,更無煩惱。

    〔注解〕

    1. 見:音ㄒㄧㄢˋ,同「現」。

典故說明

宋朝陳錄的《善誘文》中有一篇〈對治十常〉。「對治」為佛教語,是斷絕煩惱的意思。〈對治十常〉即是斷絕煩惱的十種平常而重要的方法,其中有一個方法是「逆境常當順受」,是說處在惡劣環境或不順利時,要採取坦然接受的態度,才能免於煩惱。後來「逆來順受」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指以順從的態度接受惡劣環境或不合理的待遇。出現「逆來順受」的書證如《永樂大典戲文三種.張協狀元.第一二齣》:「逆來順受,須有通時。」

造句

    1. 在悲觀的宿命論影響下,她對於任何事都逆來順受
    2. 逆來順受的處事態度,只會讓欺負你的人變本加厲。
    3. 你不要什麼事都逆來順受,也要適時地表達自己的意見。
    4. 現代女性講求獨立自主,不再像傳統婦女總是逆來順受
    5. 現今競爭激烈的社會,傳統中逆來順受的觀念已經不合時宜。
    6. 對於不合理的要求,不必逆來順受,應該極力爭取應有的權利。
    7. 對於丈夫長期的暴力行為,她決定不再逆來順受,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