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章取義

拼音:
duàn zhāng qǔ yì
注音:
ㄉㄨㄢˋ ㄓㄤ ㄑㄨˇ 一ˋ
釋義:
原指引用《詩經》中某一篇章的詩句;借用來表達自己的意思;並不是所引詩篇的原意。後泛指引用別人的詩文或談話;只根據自己的理解或需要截取片斷或部分;而不顧全文和原意。
出處:
先秦 左丘明《左傳 襄公二十八年》:「賦《詩》斷章,餘取所求焉。」
例子:
宋人攻擊王介甫,說他將明妃寫成一個不忠君不愛國的人,其實是斷章取義,故入人罪。(朱自清《清華的一日》)
辯形:
「義」,不能寫作「意」。
用法:
連動式;作賓語、定語、狀語;含貶義。
感情:
斷章取義是貶義
同義:
反義:
英語:
quote a remark out of its context
日語:
文章の中から自分に都合(つごう)のよいところだけを抜き取る
俄語:
манилулировать цитáтами
德語:
aus dem Kontext reiβen(den Sinn (eines Textes) verdrehen)
法語:
interpréter le texte d'après des citations tronqué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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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左傳.襄公二十八年》
    齊慶封好田而耆酒,與慶舍政,則以其內實遷于盧蒲嫳氏,易內而飲酒。數日,國遷朝焉。使諸亡人得賊者,以告而反之,故反盧蒲癸。1>臣子之2>,有寵,妻之3>。慶舍之士謂盧蒲癸曰:「男女辨姓,子不辟宗4>,何也?」曰:「宗不余辟,余獨焉辟之?賦詩斷章,余取所求焉,惡識宗?」癸言王何而反之,二人皆嬖,使執寢戈而先後之。

    〔注解〕

    1. 癸:盧蒲葵,春秋齊國人,生卒年不詳。
    2. 臣子之:為子之的家臣。子之即慶舍,慶封之子,春秋齊國人,生卒年不詳。
    3. 妻之:把女兒許配給他。妻,音ㄑㄧˋ
    4. 子不辟宗:您不迴避同宗。子,您。辟,通「避」,迴避。慶氏與盧蒲氏都姓姜,故為同宗。

典故說明

據《左傳.襄公二十八年》載,春秋齊國的慶舍極為寵愛家臣盧蒲癸,甚至將女兒許配給他。但慶氏與盧蒲氏都姓姜,所以有人問盧蒲癸說:「男女結婚應該分辨是否同姓,你怎麼會完全不迴避同宗的女子呢?」他則回答:「同宗的人既不迴避我,我何必要迴避他呢?這就像賦詩明志時,可以斷章取義,我只取我所需要的,哪還知道甚麼同宗呢?」盧蒲癸所謂的「賦詩斷章,余取所求焉」,指的是春秋時代的人,在外交場合或日常生活中,常會截取既有詩篇中一部分的句義來表達自己的意志與立場。例如《左傳.襄公十四年》載:晉、魯等國攻打秦國,軍隊至涇水,大家為是否渡河而猶豫不決,晉國大夫請魯國大夫孫叔豹表示意見,孫叔豹就賦了〈匏有苦葉〉,這首詩現存《詩經.邶風》中,首章是:「匏有苦葉,濟有深涉;深則厲,淺則揭。」原詩是刻畫一位待嫁女子決意出嫁的心情。但這當然不是孫叔豹想要表達的意思,他只是借以表示,無論水深水淺,一定要渡過河去。這種「賦詩斷章」的方式,在《左傳》中屢見不鮮,所以盧蒲癸才會有「賦詩斷章,余取所求焉」的說辭。後來「斷章取義」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原專指截取《詩經》的前身當時稱為《詩》的詩集中某詩的部分以為己用,而不顧原詩的本意。今則多用來泛指截取詩文或談話中的某一段落而言。

造句

    1. 這些斷章取義的批評文字,不值得一看。
    2. 你把我的話斷章取義地加以曲解,並非我的原意。
    3. 我最怕這種話聽一半,就斷章取義,大發謬論的人。
    4. 這篇論文他只看了幾頁,就斷章取義地批評,不足為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