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鑿附會

拼音:
chuān záo fù huì
注音:
ㄔㄨㄢ ㄗㄠˊ ㄈㄨˋ ㄏㄨㄟˋ
釋義:
穿鑿:硬要把講不通的道理講通;附會:把毫無關係的事硬拉在一起。指勉強生硬解釋;把沒有意義硬是說成有某種意義。
出處:
洪邁《容齋續筆》第二卷:「用是好知奇者,欲穿鑿附會,固各有說雲。」
例子:
但在解釋經文的時候,卻往往一個字一個字的咬嚼;這一咬嚼,便不顧上下文穿鑿附會起來了。(朱自清《經典常談 春秋三傳第六》)
正音:
「鑿」,不能讀作「zuò」。
辯形:
「附」,不能寫作「付」。
辨析:
穿鑿附會和「牽強附會」;都形容生拉硬扯;勉強湊合。但穿鑿附會偏重在「穿鑿」;指硬要把講不通的事情講通;「牽強附會」偏重在「牽強」;指十分勉強地把不相關聯的事硬拉到一起。
用法:
聯合式;作謂語、賓語、定語;含貶義,同牽強附會。
感情:
穿鑿附會是貶義
同義:
反義:
融會貫通
英語:
draw a forced analogy
日語:
無理(むり)にこじつける
德語:
eine gezwungene Interpretation geben(etwas an den Haaren heranziehen)
法語:
donner une explication forcée,tirée par les cheve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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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1. 「穿鑿」:《漢書.卷七二.王貢兩龔鮑傳.王吉》
      春秋所以大一統者,六合同風,九州共貫也。今俗吏所以牧民者,非有禮義科指可世世通行者也,獨設刑法以守之。其欲治者,不知所繇1>,以意穿鑿,各取一切,權譎2>自在,故一變之後不可復修也。是以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同俗,戶異政,人殊服,詐偽萌生,刑罰亡極,質樸日銷,恩愛寖薄。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非空言也。

      〔注解〕

      1. 繇:音ㄧㄡˊ,通「由」。
      2. 權譎:權謀、詭詐。
    2. 「附會」:《史記.卷一○一.袁盎鼂錯列傳》
      太史公曰:袁盎1>雖不好學,亦善傅會2>,仁心為質,引義忼慨。遭孝文初立,資適逢世。時以變易,及吳楚一說,說雖行哉,然復不遂。好聲矜賢,竟以名敗。鼂錯為家令時,數言事不用,後擅權,多所變更。諸侯發難,不急匡救,欲報私讎,反以亡軀。語曰「變古亂常,不死則亡」,豈錯等謂邪!

      〔注解〕

      1. 袁盎:西元前?∼前148,字絲,西漢楚人。文帝時為郎中,以建言有名。景帝時與鼂錯有隙,吳楚反,帝用盎謀誅錯,拜盎為太常。後因事為梁王所怨,被刺而死。
      2. 傅會:牽引古事與時事相結合,並據以發表議論,亦作「附會」。

典故說明

「穿鑿附會」係由「穿鑿」及「附會」二語組合而成。
「穿鑿」一語見於《漢書.卷七二.王貢兩龔鮑傳.王吉》。王吉,字子陽,西漢時琅琊人,他不畏權勢,剛直不阿,忠君敢言。宣帝時王吉被任命為博士、諫大夫,他認為朝中所以綱紀混亂,缺少章法,是因為那些庸俗無卓見的官吏,治理人民沒有根據,任意穿鑿,各取所需,因此禮義敗壞,難以修復。
「附會」一語則見於《史記.卷一○一.袁盎鼂錯列傳》。袁盎,字絲,西漢楚人。文帝時為郎中,以建言有名。在〈袁盎鼂錯列傳〉文末,太史公說:袁盎雖然不好學,可是他善於將古事融合時事,發表議論,並以仁愛之心為本體,常常徵引大義,慷慨激昂。
「附會」在此並無貶義,之後則指牽強湊合,遂有貶義。後來這兩個詞語被合用成「穿鑿附會」,用來指生拉硬扯,牽強解釋。如明.胡應麟《詩藪.內編.古體上.雜言》:「『餐秋菊之落英』,談者穿鑿附會,聚訟紛紛。」便提到有些人對〈離騷〉中「餐秋菊之落英」這句話的意思不清楚,妄加解釋,造成不少爭端。

造句

    1. 為了支撐自己的論點,他只好穿鑿附會,胡亂引據。
    2. 自古以來解經者雖眾,但是穿鑿附會者多,精審者少。
    3. 對於自己不清楚的事,要謹慎求證,不可穿鑿附會,隨便亂說。
    4. 許多不懂《易》學的人,總是穿鑿附會地用鬼神之說來解釋《易經》。
    5. 你這樣東拉西扯的說明,只會讓人認為是一種穿鑿附會,無法令人信服。
    6. 這個傳聞的主人翁本是個正常人,只因行事較為隱祕,竟被穿鑿附會為吃人的妖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