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倫不類

拼音:
bù lún bù lèi
注音:
ㄅㄨˋ ㄌㄨㄣˊ ㄅㄨˋ ㄌㄟˋ
釋義:
倫:類。既不像這一類;也不像那一類。形容不正派或不規範。也指將互不相關的事物拿來作比擬。
出處:
吳炳《療妒羹 絮影》:「眼中人不倫不類,阱中人不伶不俐。」
例子:
王夫人聽了,早知道來意了。又見他說的不倫不類,也不便不理他。(清 曹雪芹《紅樓夢》第六十七回)
正音:
「不」,不能讀作「bú」。
辯形:
「倫」,不能寫作「論」。
辨析:
不倫不類和「不三不四」;都有「不規範、不像樣」的意思;有時可通用。但不倫不類一般用於事物;指不能相比的東西相提並論;「不三不四」偏重於人的品行不端正或來路不正當。
用法:
聯合式;作謂語、定語、補語;比喻不規範與不成樣子。
感情:
不倫不類是貶義
同義:
不三不四、非驢非馬、非僧非俗
反義:
一本正經、正襟危坐
英語:
neither this species nor that class
日語:
へんちくりんだ,どっちつかずだ
俄語:
ни то ни сё
法語:
n'être ni chair ni poisson(incong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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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唐.劉知幾《史通.卷一六.雜說上》
    《公羊》云:「許世子止弒其君。」「曷為加弒?譏子道之不盡也。」其次因言樂正子春之視疾,以明許世子之得罪。尋子春孝道,義感神明,固以方駕曾、閔,連蹤丁、郭。苟事親不逮樂正,便以弒逆加名,斯亦擬失其流,責非其罪。蓋公羊、樂正,俱出孔父門人,思欲更相引重,曲加談述。所以樂正1>行事,無理輒書,致使編次不倫2>,比喻非類3>,言之可為嗤怪4>也。

    〔注解〕

    1. 樂正:樂正子春,春秋人,生卒年不詳。曾子弟子,事親至孝。
    2. 不倫:不合道理,不像樣。
    3. 非類:不合事類,不恰當。
    4. 嗤怪:可笑而奇怪。嗤,音ㄔ,譏笑。

典故說明

《公羊傳》是春秋三傳之一,舊題為子夏弟子公羊高所撰,是專為解釋孔子的《春秋》所作的,後世有許多學者為之註疏訓詁,其中所記載的內容亦經常被文人加以引用討論。在《春秋.昭公十九年》中有「許世子止弒其君實」這樣的記載,當時許悼公得了瘧疾,喝了太子許止所進的藥之後就死了。關於這個「弒」字的解釋,各家說法不一,有的人認為進藥本是醫官的職責,太子親自進藥必別有居心;另一派人則認為瘧疾不是絕症,治瘧疾的藥也不會致人於死,太子所進的藥必有問題,所以才說是太子弒父。而《公羊傳》解釋這段經文時,卻認為孔子用「弒」字,是要譏諷太子許止沒有盡到孝道,並且舉出樂正子春事奉生病父親的例子做為佐證。劉知幾對此十分不以為然,他認為樂正子春的孝行足為楷模,許悼公死於政治謀殺也是事實,怎麼會是因為太子許止沒有樂正子春孝順,就被冠以「弒君」的罪名呢?劉知幾認為公羊高是為了彰顯同是孔子門人的樂正子春的德行,所以扭曲事實加以解說,例子舉得不對,罪名也定得太過牽強,沒有達到原本彰顯樂正子春孝行的用意,反而變得十分可笑。後來「不倫不類」這句成語,就從劉知幾《史通》中的「編次不倫,比喻非類」演變成,用來形容事物不成體統。

造句

    1. 她那身打扮,怎麼看都是不倫不類
    2. 你把這身戲服穿來學校,豈非不倫不類
    3. 他聽對方話說得不倫不類,就藉口離開了。
    4. 現代年輕人的穿著,好像越不倫不類,越能流行。
    5. 你不要跟這些不倫不類的人交朋友,會把你帶壞的。
    6. 在正式場合中,穿著休閒服,就會讓人感覺不倫不類
    7. 女孩子的舉止要端莊,怎可穿著不倫不類的衣服到處跑?
    8. 題辭不能亂用,如果賀女壽來句「彤管流芳」,豈非不倫不類
    9. 這棟房子明明是洋式建築,卻蓋個中式屋頂,不中不西,不倫不類
    10. 學生作文寫:「我的媽媽辛苦得像枝破掃把。」這樣形容媽媽,真是不倫不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