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安世

劉安世(1048年-1125年),字器之,號元城、讀易老人。魏州元城縣(今河北大名東北)人。 北宋後期大臣。熙寧六年(1073年),劉安世登進士第,不就選。從學於司馬光。後因司馬光、呂公著舉薦,升任右正言。累官左諫議大夫,進樞密都承旨。以直諫聞名,被時人稱之爲「殿上虎」。章惇掌權時,貶至英州、梅州安置。宋徽宗時獲赦,歷知衡、鼎、鄆州及鎮定府。蔡京爲相後,連謫至峽州羈管。宣和七年(1125年),劉安世去世,年七十八。宋孝宗時賜諡「忠定」。有《盡言集》等傳世。

()

軼事典故

  劉安世儀表魁梧高大,說話聲如洪鐘。開始被任命爲諫官,沒有受君命,進屋稟告母親說:「朝廷不因爲安世不賢,讓我在言路。倘若居其官職,必須明目張膽,以身任責,倘或有所觸犯忤逆,禍患譴責立即到來。皇帝正以孝治理天下,如果以老母親辭謝,應可以免任此職。」母親說:「不行,我聽說諫官是天子的諍臣,你父親一生想做諫官而沒有如願,你幸運居此地位,應獻身以報效國家的恩典。即使獲罪被流放,不論遠近,我當跟從你居住。」劉安世便接受任命。他在職多年,正色立朝,扶持公道。他當面在朝廷爭辯,有時皇帝大怒,就手執書簡站立,等候皇帝怒氣稍稍消解,再重複前面的正直之辭。在旁的侍從遠遠觀看,退縮恐懼冒汗,稱他爲「殿上虎」,一時無不敬畏。

  劉安世家居從來沒有懈怠的樣子,長久坐立身不傾斜,寫字不寫草書,不喜好聲色財利。他忠孝正直,立身行事均效法司馬光。他年老後,當時衆賢死亡略盡,巋然獨存,而名望更高。梁師成用事當權,他有生殺予奪之權勢,內心折服劉安世的賢能,找到曾經在劉安世身邊供過事的小吏吳默,派他持信來,以馬上重用引誘,吳默因而勸劉安世爲子孫打算,劉安世笑着感謝說:「我如果替子孫打算,不至於這樣了。我想做元祐十全十美的人,在黃泉下去見司馬光。」歸還梁師成的信沒有答覆。死後葬在祥符縣。他去世兩年後,金人挖開他的墳墓,相貌如生,互相驚異告訴說:「這是異人。」替他蓋上棺材才離開。

主要成就

  劉安世奏疏剛正之氣形於筆墨間,令人讀之感慨,宋人王銍評雲:「諏訪審訂,咸有根據,嚴而恕,簡而不苛,氣平守固,辭直事核,皇皇乎仁義之說也」,「乃言官之模楷,輔弼之龜鑑,卿士大夫之藥石」(《題抄本盡言集》)。費袞也稱讚其《過闕謝表》用事精當,下字工巧,而氣節凜凜如嚴霜烈日不可犯(《梁溪漫志》卷三)。

  其詩存世不多,大都如其文,議論精警,栩栩有生氣,象《八月十四夜月》詩「萬古照臨終忌滿,一輪明徹豈須圓」,《雙柏》「同志不渝均管鮑,清風特立若夷齊」,《撲滿子》「多求唯恐心難滿,撲破方知器易盈」,均爲人所傳誦(《娛書堂詩話》卷三)。著有《元城集》二十卷(王銍《題抄本盡言集》)。南宋淳熙間刻《盡言集》十三卷,以後遂爲定本,現存明隆慶刻本、《四庫全書》本、《畿輔叢書》本。《全宋詩》卷1052錄其詩四首。《全宋文》卷2534至2546收其文十三卷。

  劉安世與蘇軾、蘇轍兄弟是好友,經常以文相會,以詩唱和,蘇轍的墓誌銘就是劉安世撰寫的。

  因爲劉安世以誠治學、以誠待人、以誠處世,上繼邵雍、程頤、程顥等先賢之學,下澤後世。爲紀念劉安世,魏縣歷史上曾建有忠烈祠、思誠書院,據新版《魏縣誌》載:思誠書院是明代魏縣知縣李 在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所建,區龍禎任魏縣知縣時又重修思誠書院。現忠烈祠和思誠書院均已不復存在。

  另外,中國國家博物館藏有「劉安世造七絃琴 」。桐木,通體髹黑漆,露硃色漆地。琴頭寬而尾窄,頭端有一拱形首嶽,有七孔穿七絃,並弦紐墜七個,七絃至琴尾折向琴背,繫於兩個對稱的木納上,琴背腹有二長方音孔(稱龍池)。

  琴心內陰刻篆書「劉安世造」、「毛仲翁修」、「周魯封重修」等字。腹面陰刻行書「混沌材」、「羲皇人已杳,留此混沌材,想是初開闢,聲音妙化裁,完然一太璞,解慍阜民材,不鑿莊生竅,古風尚在哉!」款署「會稽黃鎮仲安跋於皖江」。又陰刻行書「晉制宋修,一翁」下有「夏伯子」陰文方印,夏伯子即夏蓮居。由此可知此琴爲晉嵇康規制,宋代劉安世所造,迭經毛仲翁、周魯封重修,後爲夏蓮居收藏。傳世宋琴甚少,此琴幾經滄桑,音質悠揚,被歷代學者、古琴學者所推崇,爲久負盛名的佳品。

  他又善墨竹,兼精小景(《畫史會要》、《中州集》)。

人物生平

  劉安世的父親劉航,爲進士及第,歷任虞城、犀浦知縣,終官太僕卿。劉安世小時候持論已有識見。劉航爲河南監牧使時,文彥博在樞密院,有所聞見,每每叫來劉安世報告。劉安世從容不迫地說:「王介甫(王安石)請求去相位,外面議論認爲您將代替他的職務。」文彥博說:「王安石敗壞天下至於此,後繼的人怎樣有所作爲?」劉安世拱手說:「安世雖然是晚輩,私下認爲沒有這樣嚴重。今天的新政,果真順應人意而爲人謀利嗎?如果不是這樣,您應除去所害,興揚所利,這只是一瞬間的事而已。」文彥博默不回答,後來見到劉航,感嘆讚許劉安世的堅強正直。

  宋神宗熙寧六年(1073年),劉安世進士及第,但他未就選。隨司馬光學習,諮詢盡心行己的要旨,司馬光教導他誠實,而且令他從不亂說話開始。調任洺州司法參軍,洺州司戶以貪污聞名,轉運使吳守禮打算按察他,向劉安世垂問,劉安世說:「不要這樣。」吳守禮因而停止。但劉安世內心常常不自安,說:「司戶確實貪污而我不以誠實應對,我豈不是違背了司馬公的教誨啊!」後來讀揚雄《法言》「君子避礙則通諸理」,心意才解開。

  元祐元年(1086年),司馬光入朝爲相後,推薦劉安世爲祕書省正字。同年,司馬光去世,宣仁太後向呂公著垂問可以任臺諫的人,呂公著以劉安世應對,被提升爲右正言。當時執政大臣多給與親戚官職,劉安世說:「祖宗以來,大臣的子弟不敢接受朝廷內外顯貴重要的職務。自從王安石執掌朝政,致力於稱心私意,累世的制度,掃地出門不復存在。現在朝廷上,還是習於故態。」因而歷歷疏陳文彥博以下七人,都是年高而有道德學問的魁首舊臣,其子弟親戚賴其權位而得官者爲數不少。

  章惇因強行買崑山民田被罰金,劉安世說:「章惇與蔡確、黃履、邢恕向來互相交結,自認爲是社稷大臣,貪天之功,僥倖將來得到皇帝的寵幸,天下人指陳他們爲『四兇』。現在章惇父親還健在,卻另外立籍謀取異財,絕滅義理,只是從於薄罰,何以表示懲戒?」恰逢吳處厚解釋蔡確《安州詩》進獻,劉安世認爲蔡確指斥哲宗,觸犯大不敬條令,同梁燾等人極論之,把蔡確貶竄新州。宰相范純仁以下至御史十人,都因此去位。

  劉安世升任起居舍人兼左司諫,進任左諫議大夫。當時有旨暫時罷免講筵,民間喜傳宮中求取奶媽,劉安世上疏進諫說:「陛下正當壯年,沒有納皇後而親近女色。希望太皇太後保佑聖上的身體,爲宗廟社稷大事計議,清閒之餘,應多臨御經帷,仍引用親信大臣與論前古治亂的要旨,以增廣聖學,不要溺於所愛卻忘記其可以作爲勸戒。」哲宗低頭不說話。太皇太後說:「沒有這種事,你誤聽而已。」第二天,太後留下呂大防報告原因。呂大防退朝後,召來給事中范祖禹使傳達旨意。范祖禹本來曾以此勸諫,劉安世與范祖禹便兩人聯合申明此事非常懇切。 

  鄧溫伯被任命爲翰林承旨,劉安世說他「出入王安石、呂惠卿黨中,始終反反覆覆。現在的進用,實在關係到君子小人力量削弱增長的關鍵。請將他罷免貶退。」沒有得到答覆。劉安世便請求外任,改爲中書舍人,辭謝不就任。以集賢殿修撰的身份提舉崇福宮,剛到六個月,召用爲寶文閣待制、樞密都承旨。

  范純仁恢復相位後,呂大防稟告高太皇想令劉安世稍稍避嫌。高太後說:「劉安世現在不居言官之職,自然無所謂避嫌。」又告訴韓忠彥說:「這樣正直的人,應該留在朝廷。」便停止。呂惠卿復職光祿卿,分到陪都執行職務,劉安世爭辯認爲不可以,沒有得到採納,出知成德軍。章惇當權,特別忌諱厭惡劉安世,開始貶知南安軍,再貶爲少府少監,三貶新州別駕,在英州居住。

  同文館獄興起,蔡京請求誅滅劉安世等家,讒言雖然沒有實行,劉安世還是被移居梅州。章惇與蔡卞一定要置之於死地,由於使者到海南島殺陳衍,暗示使者過訪劉安世,迫使他自殺。只擢升一士豪爲轉運判官,讓他去殺劉安世。判官快速騎馬將要到達梅州,梅州守臣派客人來勸劉安世自己想辦法。劉安世面色不改,與客相對飲酒談笑,慢慢寫了幾頁信交付給他的僕人說:「我如果死了,按照信中所說去做。」回頭對客人說:「死不難了。」客人祕密從僕人那裏看到信中所寫都是安排同貶當死的人的家事,很周到。判官沒有走到二十裏,嘔血而死,危險得以倖免。

  昭懷皇後正位中宮,章惇、蔡卞告發以前劉安世勸諫奶媽之事,認爲是針對皇後而言。當時鄒浩已被貶斥,詔命應天府少尹孫鼛用檻車捉收劉安世、鄒浩二人前往京城。走了幾個驛站的路而徽宗即皇帝位赦令來到,孫鼛於是返回。劉安世被流放到荒遠的地方共七年,甲令所記載的邊遠污穢之地沒有沒經歷過。移居衡州及鼎州,然後以集賢殿修撰的身份知鄆州、真定府,曾布又忌恨他,不讓他入朝。蔡京既爲宰相,把劉安世連續七次貶謫到峽州拘繫管制。稍復承議郎,寄居宋州州城。 

  宣和六年(1124年),劉安世被恢復待制之職,中書舍人沈思卻封還此命,拒絕執行。 

  宣和七年(1125年),劉安世去世,終年七十八歲。

  淳熙七年(1180年),劉安世的子孫爲他向朝廷請諡,宋孝宗對宰執說:「元祐黨籍裏,朕差點要忘記此人了。」宰相趙雄說:「黨籍所列『從官』,以蘇軾爲首,劉安世是第二名。現在他的語錄還在世間流傳。」孝宗於是下詔賜其諡號爲「忠定」。

劉安世的詩文

山屏石壁共巇嶔,外鎖浮雲內日陰。巖淨四時捐俗慮,泉聲一派潔塵襟。

搜吟得助騷人句,笑傲忘歸逸士心。何日路穿松徑僻,杖藜攜酒再登臨。

()

行藏由命不由身,一臥東山三十春。誰謂他鄉各異縣,與君相見即相親。

()

故裏心期柰別何,幾時回首一高歌。鏡中絲髮悲來慣,他日相逢應更多。

()

數子坐愁思出遊,麗日光風得情節。一百五日寒食近,二十七品鮭菜闕。

盤空釜冷柰酒何,變劑連環當佳設。詰屈宛是腸九回,緝綴渾如衣百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