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叔衡

何叔衡(1876-1935),男,漢族,湖南省寧鄉縣人,中共黨員。湖南省立第一師範畢業,清末秀才。無產階級革命家,新民學會骨幹會員,長沙共產主義小組成員。1930年回國,任共產國際救濟總會和全國互濟會主要負責人。次年秋赴中央蘇區,歷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工農檢查人民委員、內務部代理部長和中央政府臨時法庭主席等職。「左」傾錯誤統治中央後,被撤銷全部職務。紅軍主力長徵後,留在根據地堅持鬥爭。1935年2月24日,從江西轉移福建途中,在長汀突圍戰鬥中壯烈犧牲,時年5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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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1876年,出生於湖南省寧鄉縣杓子衝。

  1902年(26歲),遵父命參加科舉考試,中了個秀才。

  1913年,何叔衡考入湖南公立第四師範,一年後併入公立第一師範,結識了比他年輕17歲的毛澤東,成爲摯友。

  1918年4月,他與毛澤東等組織成立新民學會,任執行委員長。

  1920年,與毛澤東等發起組織俄羅斯研究會,並共同發起成立長沙的共產黨早期組織。

  1921年7月,出席中共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會後任中共湘區委員會委員。第一次國共合作時期,任國民黨湖南省黨部執行委員、監察委員。1927年長沙馬日事變後,到上海爲黨創辦地下印刷廠等。

  1928年6月,赴蘇聯出席中共六大。9月進入莫斯科中山大學,與徐特立、吳玉章、董必武、林伯渠等編在特別班學習。徐特立曾說,在莫斯科,我們幾個年老同志,政治上是跟叔衡同志走的。

  1930年7月,回國後,在上海負責全國互濟會工作,組織營救被捕同志,將暴露身份的同志轉往蘇區。

  1931年11月,奉命進入中央革命根據地,與毛澤東等參加中央工農民主政府的領導工作。當選爲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任臨時中央政府工農檢察人民委員、內務人民委員部代部長、臨時最高法庭主席等職。

  1934年10月,中央紅軍主力長徵後,留在中央革命根據地堅持遊擊戰爭。

  1935年2月24日,從江西轉移福建途中,在長汀突圍戰鬥中壯烈犧牲,時年59歲。

何叔衡的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