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之有物」原作「言有物」,指言語有內容,不說空泛無益的話。《易經》相傳由伏羲制卦,文王作繫辭,孔子作《十翼》。共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易經》的內容,最早只是記大自然、氣象、天文等變化,供古代帝王施政參考之用,一般百姓則用為占卜吉凶。直到孔子為《易經》作傳,才賦予它哲理上的意義,成為儒家的重要典籍。《易經》的內容充滿神祕的色彩,理念幽微莫測,由宇宙運行乃至人事生滅,都有極精辟的見解。〈家人〉是《易經》的第三十七卦,指一家之人,卦形為火下風上(䷤),取風由火出,人人各守其職之義。象辭的解說為:「風由火而生出,是〈家人〉這一卦的象徵。因此君子講話的內容必定實在,不會說空泛無益的話,做事也能持續不斷,不會半途而廢。」後來「言之有物」這句成話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形容言論或文章有根據、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