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提並論

拼音:
xiāng tí bìng lùn
注音:
ㄒ一ㄤ ㄊ一ˊ ㄅ一ㄥˋ ㄌㄨㄣˋ
釋義:
相提:相比;相對照;並:一起;並列;論:談論;對待。把兩個人或兩件事放在一起談論或看待。
出處:
西漢 司馬遷《史記 魏其武安侯列傳》:「相提而論,是自明揚主上之過。」
例子:
二者相提並論,則陳張兩公之捐軀殉難,均有所迫而然也。(清 淮陰百一居士《壺天錄》)
正音:
「相」,不能讀作「xiàng」。
辯形:
「提」,不能寫作「題」。
辨析:
「相提並論」和「等量齊觀」;都含有把不同的等同起來的意思。但「相提並論」指把不同性質的對象放在一起談論;可以用於人;也可以用於物。「等量齊觀」只能用於對待事物;表示同等看待。
用法:
聯合式;作謂語、賓語;含貶義。
感情:
相提並論是貶義
同義:
反義:
英語:
be placed in the same category
日語:
同等(どうとう)に見なす
俄語:
сопоставить(ставить знак равенства)
德語:
jn/etwas mit jm/etwas gleichsetzen
法語:
parler sur un pied d'égalité(mettre sur le même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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