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濟於事

拼音:
wú jì yú shì
注音:
ㄨˊ ㄐ一ˋ ㄩˊ ㄕˋ
釋義:
濟:有益。對事情沒有什麼幫助。比喻不解決問題。
出處:
清 錢采《說嶽全傳》:「我豈不知賊兵衆盛?就帶你們同去,亦無濟於事。」
例子:
遇事需當機立斷,任何猶豫和怯懦都是無濟於事的。
正音:
「濟」,不能讀作「jǐ」。
辯形:
「事」,不能寫作「是」。
辨析:
無濟於事和「杯水車薪」都有解決不了問題的意思。但無濟於事表示對事情無補;泛指不頂用;不解決問題;「杯水車薪」指力量太小;對解決問題起不了作用;無濟於事的應用範圍大。
用法:
偏正式;作謂語;比喻不解決問題。
感情:
無濟於事是中性
同義:
反義:
英語:
useless
日語:
なんの役(やく)にも立(た)たない,問題(もんだい)の解決(かいけつ)にならない
俄語:
дéлу не помóжет(бесполезно для дела)
德語:
nichts helfen (od. nützen)
法語:
cela ne sert de rien(cela n'avance à r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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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宋.劉摯〈論分析助役〉(據《宋文鑑》卷五七引)
    若夫馮京、王珪同列預政,皆依違自固,不扶顛危。雖心悟其非而無所捄正,己之進退又媕婀而不決,皆非所謂輔臣之體。臣四海之內,孤立獨進,陛下過聽,任以風憲。嘗切思之,近歲臺諫官1>疊以言事罷免2>,豈其言皆無補於事歟?豈皆願為訐激險直之語,以自為名而絜去歟?嘗以謂欲言政府之事者,其譬如治湍暴之水,可以循理而漸道之,不可以隄防激鬥而發其怒。不惟難攻亦為患滋大。

    〔注解〕

    1. 臺諫官:專司諫諍之職的官吏。
    2. 罷免:罷黜、免官。

典故說明

「無濟於事」原作「無補於事」。北宋時,宰相王安石變法維新,以改革政治。在他實行的諸多新法中,有一項免役法,是以貧富為標準,將百姓分為五等,按等級向政府繳納「免役錢」,得以免服差役。而本來不用服役的,像是權貴階級、僅有獨子或女人的人家以及僧侶等,則須繳「助役錢」,政府即用此錢來募兵。當時的大臣劉摯反對王安石的新法,並針對這項免役法寫了一篇文章給皇上。他認為這樣的措施簡直跟斂財沒有兩樣,人民生活已經夠辛苦了,負擔也很重了,還要繳這種錢。他央請皇上多替人民著想,也多聽聽其他大臣的意見,因為近來常有官員因進諫遭到革職,他便問皇帝:「難道這些人的話真的一點幫助都沒有嗎?」原文的「無濟於事」可能就是「無濟於事」這句成語所本,指對事情沒有任何幫助。出現「無濟於事」的書證如《玉嬌梨》第三回:「在學生固叨同年之惠,只恐此行無濟於事,反辱了楊年兄之薦。」

造句

    1. 事情既然已經發生,你再怎麼怪他也無濟於事了。
    2. 今天的會議大家各說各話,對於問題的解決無濟於事
    3. 要救公司需要一大筆資金,你提出來的方案根本無濟於事
    4. 病患被送來醫院時已經沒有氣息,醫生的急救根本無濟於事
    5. 這次機會假如你沒去爭取,就算我為你去說項,也是無濟於事啊!
    6. 搶東西的歹徒都跑遠了,妳一直喊叫也是無濟於事,倒不如趕快去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