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名狼藉

拼音:
shēng míng láng jí
注音:
ㄕㄥ ㄇ一ㄥˊ ㄌㄤˊ ㄐ一ˊ
釋義:
聲名:名譽;名聲;狼藉:傳說中狼羣墊草而臥;起來時把草踏亂以消滅痕跡。後藉以形容散亂;引申爲破敗得不可收拾。形容聲望和名譽敗壞到極點;不可收拾。
出處:
西漢 司馬遷《史記 蒙恬列傳》:「以其君爲不明,以是籍於諸侯。」唐 司馬貞索隱:「言其惡聲狼藉,佈於諸國。」
例子:
因汪太史平日聲名狼藉,最不見重於官場,日前新督帥參劾劣紳十七名,實以汪某居首。(清 黃小配《廿載繁華夢》第三十三回)
正音:
「藉」,不能讀作「jiè」。
辯形:
「藉」,不能寫作「籍」。
辨析:
聲名狼藉與「身敗名裂」有別:聲名狼藉側重於形容名譽;「身敗名裂」側重於形容下場。
用法:
主謂式;作謂語、定語、賓語、補語;含貶義。
感情:
聲名狼藉是貶義
同義:
臭名昭著、名譽掃地
反義:
英語:
have a bad name
日語:
名声が地を掃 (はら)う
俄語:
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дурной славой
德語:
berüchtigt(in schlechtem Ruf ste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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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史記.卷八八.蒙恬列傳》唐.司馬貞.索隱
    言其惡聲狼籍,布於諸國。而劉氏曰「諸侯皆記其惡於史籍」,非也。

典故說明

「聲名狼藉」原作「惡聲狼籍」。比喻名聲非常惡劣。在《史記.卷八八.蒙恬列傳》中,記述了蒙恬和他弟弟蒙毅的事跡。他們都是秦國的功臣,為秦始皇兼併六國,立下許多汗馬功勞,受到秦始皇的寵信;但秦始皇駕崩後,胡亥繼位,聽信趙高的讒言,命令蒙毅自殺。蒙毅對傳命的使者說:「從前秦穆公殺了三位良臣,判處百里奚以不應得的罪名,所以得到『繆』的諡號(諡法:「傷人蔽賢曰『繆』」。後通作「穆」。);秦昭襄王殺白起;楚平王殺伍奢;吳王夫差殺伍子胥。這四個國君,都犯了錯殺重臣的過錯,而遭到天下人的非議,被視為昏君,因此『籍於諸侯』。請好好考慮,千萬別濫殺忠良!」但是使者知道胡亥的心意,所以還是把蒙毅殺了。司馬貞看了《史記》,對「籍於諸侯」作了註解:「惡聲狼籍,布於諸國。」就是說那些昏君濫殺忠臣的惡名,遍布各國。後來「聲名狼藉」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名聲非常惡劣。主於「狼藉」一詞,見於《史記.卷一二六.滑稽列傳.淳于髡》:「日暮酒闌,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錯,杯盤狼藉。」《通俗編.獸畜》引唐.蘇鶚《蘇氏演義》:「狼藉草而臥,去則滅亂;故凡物之縱橫散亂者,謂之『狼藉』。」

造句

    1. 他因為嗜賭酗酒,弄得聲名狼藉
    2. 那個人聲名狼藉,妳還想跟他交朋友?
    3. 他無惡不作,在這地區早已聲名狼藉
    4. 全怪他自己到處拈花惹草,才弄得聲名狼藉
    5. 這份雜誌老是報導一些八卦消息,無怪乎聲名狼藉
    6. 在未成名之前,她曾在一個聲名狼藉的色情酒吧駐唱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