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生取義

拼音:
shě shēng qǔ yì
注音:
ㄕㄜˇ ㄕㄥ ㄑㄨˇ 一ˋ
釋義:
爲了正義而犧牲生命。捨生:捨棄生命。
出處:
先秦 孟軻《孟子 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例子:
捨生取義兮捐微軀,誰雲女婦兮夫弗如?(明 李昌祺《剪燈餘話 鸞鸞傳》)
正音:
「舍」,不能讀作「shè」。
辯形:
「生」,不能寫作「身」。
辨析:
捨生取義與「殺身成仁」有別:捨生取義側重於形容爲正義而死;「殺身成仁」側重於形容爲忠誠而死。
用法:
連動式;作主語、謂語、定語;含褒義。
感情:
捨生取義是褒義
同義:
反義:
英語:
prefer honour to life
日語:
命をなげ捨てて正義のために尽くす
俄語:
жертвовать жизнью во имя благородных идеало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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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孟子.告子上》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典故說明

「捨生取義」原作「舍生取義」,這句成語出自《孟子》。《孟子.告子上》有一段話,提到孟子對利、義的辨別,他用「生」來代表私利,用「義」來代表公益。為了讓世人了解有時候利、義是不能兩存的,所以他用魚和熊掌來做比喻,孟子說魚和熊掌都是人們喜歡吃的珍饈,但是萬一不能兼而有之,那只好捨魚而取熊掌了。利和義也是一樣,二者往往是相互衝突。這時候,孟子要世人注意公益是凌駕在私利之上的。生命雖然是私利的極致,但是為了國家社會的利益,也是可以捨棄的。對每個人來說,活著當然是大家的希望,但是有些事的重要性卻超過生命,為了這些事,我們不應苟且偷生。死亡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厭惡的,但是有些事卻更叫人厭惡,為了這些事,我們也應挺身除惡。儒家獨善其身的目的在於兼善天下,修己的目的在於安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正是把群眾利益擺在個人之上的一套修身哲學,所以孟子要人「捨生取義」的道理就不難了解了。成語中「義」字的內涵,可以擴大為仁義道德、美善真理、理想抱負等。

造句

    1. 文天祥捨生取義的精神,令人景仰。
    2. 沒有革命先烈的捨生取義,哪有後來的民國肇建?
    3. 君子最重名節,捨生取義、殺身成仁,在所不惜。
    4. 村子裡的人為了紀念這位捨生取義的勇士,籌建了他的銅像。
    5. 只有那些捨生取義、功在社稷的忠義烈士,才有資格被奉祠在忠烈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