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放火

拼音:
shā rén fàng huǒ
注音:
ㄕㄚ ㄖㄣˊ ㄈㄤˋ ㄏㄨㄛˇ
釋義:
指無法無天的強暴行爲。
出處:
元 無名氏《黃花峪》第二折:「聽的道殺人放火偏精細,顯出我些英雄神威。」清 錢彩《說嶽全傳》第五十五回:「他本是殺人放火爲生的主兒,被楊元帥收伏在麾下。」
例子:
也有鑽穴逾垣在那裏偷竊的,也有殺人放火在那裏搶劫的。清 李汝珍《鏡花緣》第九十九回
用法:
作謂語、賓語、定語;用於壞人。
感情:
殺人放火是貶義
反義:
英語:
kill somebody and set fire to something(fire and s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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