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償失

拼音:
dé bù cháng shī
注音:
ㄉㄜˊ ㄅㄨˋ ㄔㄤˊ ㄕ
釋義:
所得到的補償不了所失去的。形容不上算。
出處:
陸遊《<方德亨詩集>序》:「得不償失,榮不蓋愧。」
例子:
饒鴻生在精養軒雖化了幾十塊冤枉錢,在後樂園倒明白了一樁古典,不能說得不償失了。(清 李寶嘉《文明小史》第五十三回)
正音:
「得」,不能讀作「děi」;「償」,不能讀作「shǎng」。
用法:
主謂式;作謂語、賓語、定語;含貶義。
感情:
得不償失是貶義
同義:
反義:
乞漿得酒、利市之倍、得失相當
英語:
The loss outweighs the gain.
日語:
損得(そんとく)つぐなわず,引き合わない
俄語:
игрá не стóит свеч
德語:
der Gewinn kann den Verlust nicht decken(mehr verlieren als gewinnen)
法語:
les gains ne compensent pas les pertes(le jeu n'en vaut pas la chande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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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後漢書.卷八七.西羌傳》
    論曰:「……自西戎作逆,未有陵斥上國若斯其熾也。和熹以女君親政,威不外接。朝議憚兵力之損,情存苟安。或以邊州難援,宜見捐棄;或懼疽食浸淫,莫知所限。謀夫回遑,猛士疑慮,遂徙西河四郡之人,雜寓關右之縣。發屋伐樹,塞其戀土之心;燔破貲積,以防顧還之思。於是諸將鄧騭、任尚、馬賢、皇甫規、張奐之徒,爭設雄規,更奉征討之命,徵兵會眾,以圖其隙。馳騁東西,奔救首尾,搖動數州之境,日耗千金之資。至於假人增賦,借奉侯王,引金錢縑綵之珍,徵糧粟鹽鐵之積。所以賂遺購賞1>,轉輸勞來2>之費,前後數十巨萬。或梟剋酋健,摧破附落,降俘載路,牛羊滿山。軍書未奏其利害,而離叛之狀已言矣。故得不酬失,功不半勞。

    〔注解〕

    1. 賂遺購賞:行賄、贈送、懸賞、賜予。遺,音ㄨㄟˋ,贈送。
    2. 勞來:慰勉、招延。

典故說明

「得不償失」原作「得不酬失」。漢時西羌所居區域,屬於西漢統轄範圍,由於漢代統治階級不斷侵奪西羌生存的空間,羌人抗爭前後延續一百餘年之久。羌人與漢朝力量對比雖然懸殊,數次抗爭都被漢朝鎮壓下來,但漢朝長期所耗費的人力金錢甚巨,等到羌人亂事略定,而漢朝的國勢也已衰弱了。所以范曄感歎說:國家付出這麼大的成本去平亂,但所得的效果卻是有限,並且造成國勢的衰敗,實在是「得不酬失」啊!酬,就是報償的意思。後來「得不償失」這個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指所得不足以抵補所失。出現「得不償失」的書證如宋.蘇軾〈和子由除日見寄〉詩:「往事今何追,忽若箭已釋;感時嗟事變,所得不償失。」

造句

    1. 你老想占人家小便宜,小心會得不償失
    2. 他做的是得不償失的買賣,難怪會蝕掉老本。
    3. 取魚而捨熊掌,任誰都不願做這種得不償失的事情。
    4. 現代人常為了追求名利而忽略健康,是件得不償失的事。
    5. 張三雖然得到一筆小錢,卻失去大家的信任,真是得不償失
    6. 他不計成本地替孤兒院蓋房舍,雖然得不償失,卻樂在其中。
    7. 說謊雖然能暫時逃避問題,日後卻要用十個謊來自圓其說,最是得不償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