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馥

李天馥(1635年~1699年),字湘北,號容齋。科舉寄籍歸德府永城縣,合肥人,其先自黃岡徙。清初文臣。崇禎十五年(1642年),張獻忠攻陷廬州府,李天馥隨家人避難永城,寓居於永城趙家。順治十四年(1657年)中舉,順治十五年(1658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歷官少詹事、工部尚書、刑部尚書、兵部尚書、吏部尚書。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拜武英殿大學士。爲官期間,揚清激濁,學行俱優,深受康熙器重。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去世,諡文定。著有《容齋千首詩》、《容齋詩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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軼事典故

  李容齋之艷詞

  據民國·李定夷《軼聞大觀·第二編·卷二》記載:「李尚書容齋,文採風流,一時無兩。居京師時,雅好冶遊,有伶人新婚,戲爲《賀新郎》詞一闋雲:

  之子門楣異。卻贏來,嬌羞事業,風流經濟。一向嬌妝身是妾,此舉差強人意。指山海,香盟粉誓。笑煞逢場花燭假,喜今嘗花燭真滋味。貪美酒,恣尤殢。

  個儂本作男兒戲,料無非,鉛華侶伴,裙簪班輩。正自難分姑與嫂,漫道燕如兄弟。恐還是,趙家姊妹。兒女溫存原自慣,願卿卿憐婦如憐壻。今何夕,三生會。」

  初見二毛

  據清·王晫《今世說·卷八》記載:「毛大可(謂毛奇齡)、會侯(謂毛際可)同詣李湘北,李笑曰:不謂今日初見二毛。」

  與友論音韻

  據民國·易宗夔《新世說·卷一·言語》記載:毛奇齡雄辯驚人,而能佐之以經義。一日,和李因篤一同在李天馥家飲酒。論及音韻之學,李天馥說:「我少時讀箕子的《麥秀歌》,惡其無韻。所以凡是遇到論韻的人,我一定會讓他解釋此詩爲何押韻,敢請。」李因篤沒能立即回答。毛奇齡說:「『禾黍油油』者,尤也。『不與我好』,則蕭、餚、豪、尤之通也。『好』者,尤三聲也。」李天馥問:「有例證嗎?」毛奇齡說:「有。《詩》雲:無言不讎,無德不報。」李天馥繼續請教,毛奇齡說:「《易》雲: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溼,火就燥。」李天馥說:「善!」李因篤這時笑道:「韻有四聲,未聞三聲也。」毛奇齡說:「四聲起於齊周顒而沈約成之,古無有也。古人自爲韻而以平、上、去三聲韻互相通押,謂之三聲。不讀虞廷《賡歌》有『股肱起,元首喜,百工熙』乎?不讀《蔓草》詩有『零露漙,清揚婉,適我願』,《彤弓》詩有『受言藏,中心貺,一朝饗』乎?」李天馥與李因篤拍掌歎服。

  謹小慎微

  清·李光地《榕村續語錄·卷十五》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文雲:「陸稼書(謂陸隴其)不曉事。當日,他上捐納本,上發九卿議。時已依他,永不開,於振甲(謂於成龍)爲總憲,也不能消除衆論。而稼書畢竟要將已往選過的官,一總限年去之。予時坐次與相聯,語之雲:『老先生所雲已依行矣,但得永不捐納,還少甚麼?已做官人,兵興時已藉其力。既做官,自有官評,不好的,督撫所司何事?好的,存之也無害。』稼書詫雲:『捐納的官也有好的麼?老先生不曾做外吏,有所不知,半個好的也無。』死力爭之。振甲大怒,入奏。上特命伊桑阿、阿蘭泰兩中堂獨問予。時李湘北爲大司馬,倉皇扯予至僻處曰:『老弟又有禍事到了!』予問之故,湘北言其事,且爲垂涕曰:『今日要得從權方好。』予問:『如何從權?』曰:『須雲君當初所以薦他也,只當他還好,不意今日狂悖如此,只得痛切詆之,而自認罪。』移時,兩中堂出問,單坐予一人於下,似取口供者然。予對曰:『某於覆本內已畫題,原說他不是』。阿、伊問曰:『畫題不過是隨衆,到底汝自己主意是如何?』曰:『陸隴其若論這個人的操守,臣今日還敢保他,但是於事務上卻算不明白。這捐納,已做官人,自有八法在。好的,不見惡跡,也難加以罪;不好的,督撫自參劾。將行不得的事條陳,又執己見,自然是有罪的人。』以此回旨。及下,李湘北雲:『如此也好,但多「他的操守,到如今臣還敢保他」數語。』予曰:『這何妨?是實話。』渠曰:『若照這幾句說有何妨,但恐有藉端相傾者,得君語爲骨子,增飾抑揚,便當不起。』予曰:『此二中堂還可,不至此。』回旨,上亦無語。於振甲遂將稼書問死罪,減等爲流,上亦寢其事,仍未革職。」

  答康熙問

  據清·王士禎《居易錄》記載:康熙戊午(1678年),康熙來到內閣,偶問「三老五更」爲何意?羣臣倉卒奏對,皆未詳晰。李天馥時爲學士,以「老人更知三德五事」爲對,本自鄭康成之說。

  還金閭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秋七月,永城縣十裏堡農民謝應明在村頭撿到一個褡褳,內有黃金六百兩。他循着馬蹄印緊急追趕,終於趕上並將黃金與褡褳親手交還失主。原來失主是位秀才,在十裏堡村口小憩,不小心將褡褳遺失。此刻他正萬分焦急,不想謝應明卻及時奉上。那位秀才感激涕零,要拿出一半黃金酬謝,可謝應明堅決不受。時任內閣學士的李天馥聞知此事,深爲嘉許,奏請朝廷賜予金帛,旌其鄉曰「還金閭」,並於康熙三十年(1691年)立碑。碑面正楷陰刻:「經筵講官吏部尚書李天馥康熙三十年歲次辛未孟冬穀旦爲耆民謝應明立」,中間是「還金閭」三大字,碑樓檐下一橫碑,小楷陰刻:「永邑東謝公應明,好善人也。康熙庚午秋七月拾遺金六百兩,盡還失主。失主分半酬之,謝公一毫莫受。大學士李文定公聞其事,錫金帛,旌其鄉曰還金閭。」此碑至今仍存。

  至孝感天

  李天馥對母親非常孝順。據清·韓菼《光祿大夫武英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李文定公天馥墓誌銘》記載:李天馥的母親瞿氏去世時,他扶着瞿氏的靈柩返回故鄉,巢湖當時正處冬季,水涸不能通船。運載其母靈柩的船行至巢湖時,水忽漲數尺,好像專爲其送喪。安葬了母親後,李天馥在墓旁築廬守喪三年。當地發生旱災,李天馥築壇祈禱,天降大雨。秋旱,發生蝗災,他仍祈禱如前,結果蝗蟲盡去。李天馥守制期間,有一對白燕棲於墓旁的小屋上,鄉人認爲這是被李天馥的孝行所感動,遂把李天馥守制的房子稱爲「白燕廬」。此事在當時被傳爲佳話,清人張潮《合肥李容齋相國廬墓北郊有白燕之祥同人賦詩紀事效顰寄政》詩雲:「雙影差池丙舍留,爲誰幽獨共山丘。泥銜枕塊驚翻雪,尾掠波紋訝聚鷗。反哺未容烏作伴,覽輝應許鳳爲儔。投懷好憶當年夢,燕國鴻文兆黑頭。」

  拜謁塾師

  李天馥因母親瞿氏病故,返回合肥服喪。服闕後,拜謁了自己幼時的塾師蔡國旭(字賓侯)。李天馥見老師皓髮雪潔,德容春和,環堵蕭然,幾席間尚積書數尺,遂問老師還有什麼要求?蔡國旭說:「君親一理,忠孝一致。汝揚名顯親,三年廬墓,可謂孝矣。尚其佐天子理萬幾、贊化育,百姓休和,四方風動。吾受汝賜多矣,予何嗜好之有?」李天馥奉觴上壽,爲夫子祝曰:「師稟者剛,濟以溫良。主敬行恕,道直而方。秋水閒雲,泊乎素志。寒巖古柏,凜然義氣。以引以翼,壽考維祺。展君子兮,實吾之師。」

  李天馥題畫

  李天馥鄉居之時,曾化裝爲遊學秀才,到附近蒙館串遊,俗稱「闖蒙館」。一次,李天馥在壽縣鄉間看一個財主的孩子讀書,財主偶得一幅《歲寒三友圖》古畫,備酒請縣令及一位舉人爲之題畫,李天馥也作陪。縣令和舉人見其衣着簡陋,貌不驚人,只當是一般教蒙館的窮秀才,不加禮重。入席時,例需互讓,李天馥略無謙遜,岸然高據首座,主、客均不悅。題畫時,縣令遂戲請李天馥先題,李天馥並不退讓,一揮而就。衆人一看,畫上題的是:「竹君子(喻指舉人),松大夫(喻指縣令),惟獨老梅無稱呼(以梅自比)。回首笑問松與竹,爾有和羹手段無?(用鹽梅和羹之典故,表明自己身份)」縣令和舉人相顧驚愕,拜問姓名,始知爲李天馥。

主要成就

  政治

  爲官清正

  李天馥一生處世清介,履職勤慎。博聞約取,究心經世之學,凡有所見解,悉陳無隱,深受康熙倚重。爲官三十餘年,職務雖不斷變換,但一身正氣始終不變。當時的戶部、吏部被人稱作「利藪」,最易貪腐墮落,李天馥剛至戶部,下屬中就有人以「苞苴」進謁,以圖巴結。李天馥嚴詞拒絕,並警告衆人:「汝曹不畏三尺法,吾在此,乃敢以身試憲?」官吏皆動色,縮手相戒。在吏部,他尤以揚清激濁爲己任,驅逐黠吏,獎掖後進,吏部風氣爲之一清。

  選拔人才

  李天馥十分重視對國家優秀人才的選拔,尤其留心拔擢寒門士子,史書記載:「單門寒畯,聞聲相思,惟恐其不登用。有名章迥句,輒留連嘆詠不置」。經他拔擢或引薦的官吏,皆能克盡厥職。其中不少人,像御史陸隴其、參議邵嗣堯、巡撫彭鵬以及翰林李因篤、趙進美、秦松齡等,後來都成了名臣。當時的翰林侍讀學士史夔贈詩雲:「郎君館閣稱前輩,弟子門牆半列卿。」

  恤刑愛民

  李天馥在刑部任職期間,秉公執法,恤刑愛民。那時戰亂尚未止息,不少無辜百姓都被株連入獄,他一一予以甄別,使許多人倖免於難。常有大獄,議者皆曰應死,李天馥察其冤,獨議曰不當死,上報皇帝,使蒙冤者得以釋放。

  治河提議

  在工部任職時,李天馥參與過黃河水利建設。當時,對治黃有兩種對立主張:一種主張修築重堤,使水出清口,不要疏浚入海口;另一種主張疏浚下遊,導河水入海。他經過認真調查論證,採取了以疏浚爲主的治理方針,提議停止修築重堤,同時疏通下遊河道與入海口,得到了良好的成效。

  爲政理念

  李天馥在擔任武英殿大學士的七年期間,愈加謙恭謹慎。他晝夜辛勞,據毛奇齡回憶:過去在李天馥門下時,見他以學士的身份入職政事堂,半夜就從家裏出門了,那時晨雞尚未打鳴,一直要到傍晚才能回家。……從元月至除月,幾乎日日如此。」故能以德服人,將朝政治理得井井有條。

  李天馥提倡「清靜和平,與民休息」的制度理念,認爲:「變法不如守法,想糾正弊端未必就能使弊端消除。履行已有的法律規章,並且能夠盡職盡責、不失分寸,這纔是用以報效國家的方法」,得到了康熙的認可。

  他爲官杜絕苞苴,嚴峻一無所私,銓政稱平,可謂典範。

  文學

  李天馥少時聰穎,七歲能詩,從政後也依然孜孜不輟,常和王士禎、陳廷敬、葉方藹等相唱和,詩成而好事者爭傳誦。並且禮賢下士,文人從遊者甚衆。著有詩集《容齋千首詩》。

  李天馥主張詩貴高雅,《晚晴簃詩匯》謂其詩「皆以雍容淵秀出之」。他以「倡興古學」爲己任,暇日輒與二三同好「商榷風雅源流正變之旨」,據其好友王士禎記述:「二公(謂李天馥、陳廷敬)嗜好略相似,每下直日,必相聚,聚必相與研六藝之旨、窮四始五際之變,至參橫日落,然後散去。」李天馥博覽羣書,詩歌取材浩博、筆力沉着,敘事抒情,各體兼擅,尤工古體排律。

  他的四言詩典雅淵秀,時人謂其「深造吉甫之清風、彭澤之逸韻」;五七言古體則師法杜甫之排宕、韓愈之佶曲。清人毛奇齡評曰:「五言超逸鴻博,直追漢魏」、「七言以太白古樂府之學,兼少陵、昌黎、長吉、義山之長」;五七近體,格律精嚴,神韻灑落,識者謂「在王、杜伯仲間」。

  李天馥的山水田園詩大多意境高遠、清新可誦。在寫景的同時,不少詩作也飽含着濃厚的鄉土氣息和樂觀的生活態度,表現出自己的閒適生活和恬靜心情。如描寫農村豐收景象的「西疇初稔各嬉嬉」、「繡畝雲晴收早菽,䇹棚陰滿試香糜」(《新稔誌喜》),描寫郊原風光的「西風野甸收禾晚,落日荒原出獵遐。極目蒼涼村聚少,斷煙衰草滿天涯」(《浮槎山》)、「雲間梵宇疏鍾遠,山下人家晚稻香。卻悔數年遊宦拙,等閒留滯負秋光」(《九日遊蜀山》),思念故鄉山水的「巢湖又別誤華簪,湖上青山夢裏酣。三月鰣魚九月橘,令人那不憶江南」(《偶憶巢湖》)等等,或描繪園景,或摹寫山川,皆渾然天成,而無刻畫之跡。李天馥也寫詞。他曾輯《古宮詞》百首,人稱其爲董鄂妃而作,因有所避忌,流傳不廣。他的《容齋詩餘》則以小令短調爲多,清人曹溶評曰:「天然之句,衝口而出,雖老師宿禪,多所縮舌也」,又謂其能兼擅諸家之長。

人物生平

  幼年家世

  明崇禎八年(1635年)正月二十四日,李天馥出生於廬州府合肥縣,先世自湖廣黃岡遷廬州合肥。始祖李英,黃岡人,明洪武初以軍功授世襲敕命,卒於袁州衛管軍百戶任上。三世祖李良,始授世襲廬州衛左所百戶之職,從此居合肥,傳至天馥,已歷七代。其父李萬化,初補諸生,尋襲衛職,清初以都司督上江漕務,愛賓遊,重然諾,生子三,天馥爲長。李母瞿氏懷李天馥時,恰值張獻忠率部第一次圍攻廬州。孤城被圍七日,廬州城內的百姓無不惶恐,瞿氏卻從容不迫,綜理家事,一如平昔。城池即將被攻陷時,瞿氏還倚着井欄,挽綆趺坐,惟以義命自安。鄰居有人感到驚訝,問她怎能如此鎮定?瞿氏曰:「遇賊即死,何懼爲!」 不久,廬州知府吳大樸採用火攻方式擊退敵人,張獻忠的首次圍攻才未能得逞。起義軍退後,李天馥出生。

  崇禎十五年(1642年),李天馥七歲。張獻忠第二次圍攻廬州,這次,廬州城被攻陷。李天馥隨父母逃難他鄉,輾轉於巢縣、瓜步、京口、錫山、吳閶之間。雖顛沛流離,依然堅持每日讀書。據清·張玉書《張文貞集·誥封一品夫人李母瞿太夫人墓誌銘》記載:「僦居稍定,太夫人即口授先生書,無虛日。」後與家人寓居於永城縣世交趙舜城家,因入永城籍。

  李天馥少時聰穎,七歲能詩,稱神童。母親瞿氏曾告誡他:「遭時多艱,門祚漸衰,興宗之寄,屬望在子。」李天馥每述此語,就嗚咽流涕。 [7]  順治初年,清廷重視漕運,李天馥的父親李萬化以都僉轉輸上江各衛,鞭算馳驅,弗遑家食。瞿氏內外倚辦,躬親操作,尤以教子爲急務,常對孩子說:「汝父勤劬王事,曠歲一歸,父道、師道交屬吾職,吾安敢以一母道塞責乎?」所以儘管轉徙艱辛,仍嚴格監督孩子讀書。李天馥天資高邁,學習勤苦,日誦數萬言,有時直到丙夜(三更時分)也不休息。每一爲文,輒冠儕偶。

  仕途生涯

  科舉及第

  順治十四年(1657年),李天馥以河南永城衛籍舉鄉試,時年二十三。據《光緒南皮縣誌·卷十三·藝文志·科場特識記》記載:順治十四年,李天馥參加丁酉科鄉試,南皮人劉深(字海若,順治乙未進士)爲江南同考官,「閱文數日無一薦卷,主司促之,先生乃袖出一卷曰:某房只此一卷可中,文甚名貴,將來必作太平宰相,餘俱不堪,自以過少,故爾遲遲。主司取視之,卷誠佳,顧先生曰:大舜作樂,一夔足矣,桃李何以多爲?遂取入榜中,及拆號,乃合淝相公李文定公天馥也。後文定名位勳業,一如先生言,至今邑中人皆能道其事。」另據《清史稿·丁澎傳》記載:「(丁澎)嘗典河南鄉試,得一卷奇之。同考請置之乙,澎曰:此名士也!榜發,乃廬陽李天馥,出語人曰:吾以世目衡文,幾失此士!」

  順治十五年(1658年)成進士,名次爲三甲一百零九名。改翰林院庶吉士。

  順治十八年(1661年),散館授檢討。同年冬,嫡母(其父原配妻子,非其生母)張氏病故,回鄉守孝。服除,補原官。

  康熙七年(1668年),父親李萬化去世,丁父憂。十年(1671年),服闕,補原官。

  康熙十一年(1672年),充順天武鄉試副考官。尋遷國子監司業,迎生母瞿太夫人赴京。晉翰林院侍講。

  康熙十四年(1675年),擢侍講學士。

  康熙十五年(1676年)正月,轉侍讀學士。十月,充日講起居注官。十二月,升詹事府少詹事。李天馥善待下屬,尤能舉薦人才,如翰林李因篤、檢討秦松齡、參政趙進美等,皆李天馥爲學士時薦以應博學鴻詞科者。對單門寒畯則聞聲相思,惟恐其不登用。

  康熙十六年(1677年)八月,擢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康熙十七年(1678年),李天馥、項景襄舉薦應撝謙參加博學鴻詞科考試,應撝謙稱病謝絕。

  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月,充經筵講官。九月,充武會試正考官。天馥若有所見,必直陳無隱,康熙多見從。

  康熙十九年(1680年)四月,雨澤愆期,朝廷下旨,令李天馥攜大學士明珠等人,協同三法司,對已結重案詳加審理,有可疑之處的,均予以從輕論罪。

  歷官四部

  康熙二十年(1681年)二月,升戶部左侍郎。剛履任,有人慾行賄,天馥斥之曰:「吾一日在部,汝曹無望茲事之行也!」衆人皆動色,縮手相戒。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二月,充會試副考官。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九月,轉吏部左侍郎。李天馥在吏部的五年間,剛正不阿,一無所私,尤以揚清激濁爲己任,受到康熙的器重。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充《政治典訓》副總裁。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二月,擢工部尚書。三月,康熙召河道總督靳輔、直隸巡撫於成龍入京面奏治理黃河之事宜。靳輔建議在高家堰處修築重堤,截水使出清口,不讓水歸下河;於成龍則主張修治下河,疏浚海口。二人各執己見,李天馥奉命會同九卿詳議。隨後,李天馥奏曰:「臣等遵旨問靳輔、於成龍,皆堅執前說,與昨日所奏無異。臣等公同酌議,下河當開,重堤宜停止修築。」康熙從之。同年五月,調任刑部尚書。他循奉故典,以靜而治,見囚犯多在獄中因飢寒而死,於是購置木材、建房所,按罪之輕重以居之。執法秉持公正嚴明的原則,故而救下了不少原先已判死刑的囚犯。例如知縣李方廣判當死,然李天馥言:「其人素有才名」,故得以減輕刑罰,不久被赦免;有個殺人者,衆官均持償命之說,李天馥言:「這是仇家先折斷他父親的腳,爲父報仇,可寬恕」,遂得減等。有一大案下到刑部,議者都說應判死刑,李天馥察其冤,獨議曰不當死,康熙最終聽從了他的建議。十二月,轉兵部尚書。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五月,吏部行取知縣以科道用,命大臣各舉所知。李天馥即舉薦三河縣知縣彭鵬、靈壽縣知縣陸隴其居官有聲。康熙允從,諭曰:「陸隴其、彭鵬服官廉介,朕所素知,準行取。」

  康熙三十年(1691年)六月,轉吏部尚書。抵任後,逐吏之尤黠者,以候選者充之。吏部「復爲之一清」。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十月,授武英殿大學士。康熙諭曰:「機務重任,必不可用喜事之人。朕觀李天馥老成清慎,學行俱佳,朕知其決不生事。」

  返鄉服喪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六月,李天馥的生母瞿太夫人在京去世,康熙諭曰:「李天馥入閣未久,倚毗方殷,未及展施,遽爾回籍,深軫朕懷」,命內閣學士戴通賜御書「貞松堂」三字,上方有璽曰「康熙御筆之寶」;又賜李天馥御書一卷,曰:「儒者當學探本原,行迪醇茂,循序進德,守己沖虛。一言一動,罔有不謹;嘉謨嘉猷,必以入告。斯廣譽翕聞而爲周行之士也。」共四十七字,末書「癸酉仿松雪道人筆意」。卷首璽亦用「康熙御筆之寶」。李天馥離京之次日,康熙對諸大臣說:「李天馥侍朕三十餘年,未嘗有過。三年易過,此官不必補人」。李天馥護送母親靈柩,乘舟返回故鄉。船經巢湖時,正值冬月,水涸,及舟至,水驟湧數尺,舟過即落如故。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李天馥將除服之時,康熙即召之以原官入閣辦事。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六月,在清廷平定噶爾丹後,李天馥充《平定朔漠方略》總裁。

  鞠躬盡瘁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七月,李天馥病,當時康熙正巡幸塞外,責侍臣奏報太晚,立即派遣內閣學士特默德和三名太醫官前往李天馥住處探視,賜禁方上藥。康熙迴鑾後,每日朝罷,必問李天馥病情。十月十五日,李天馥病逝,終年六十五。康熙聞之震悼,諭曰:「李天馥簡任機務,效力有年,勤慎素著,忽聞溘逝,朕心深爲軫惻,着遣散秩大臣一員、侍衛十員往奠茶酒,應得卹典察例具奏。」不久依照規定賜予喪葬祭奠,諡「文定」。

李天馥的詩文

命侶尋幽白紙坊,雙懸塔影訝奇光。行耽細馬蘼蕪路,坐愛枯禪薜荔牆。

一氣鴻濛連海嶽,數株松柏閱隋唐。老僧都未知名姓,何必城南意獨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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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古斯人竟寂寥,山陽遠笛冷清宵。煙霞痼疾成長別,蘭茝歸來下大招。

《封禪》鴻篇新恨杳,燃脂花史舊香消。應劉去後風流散,掛劍空悲墓道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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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道艱難阻碧雞,孤城一片隴雲低。綠林初保黃花谷,赤幟遙連白馬氐。

空壁雄風頻逐北,護軍聲價又安西。霓旌光啓蠶叢路,從此長鯨讋水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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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草寒煙望裏孤,樓桑遺蹟未全蕪。帝鄉恥屬黃初歷,王氣猶延《赤伏符》。

國士風流曾據蜀,宗臣魚水失吞吳。啼鵑舊恨蠶叢遠,此地惟聞叫野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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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氣惹陽春,晴窗晃鏡塵。畫眉啼徹曙,愁殺畫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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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望臨廣野,見此山與河。河水深以長,高山復峨峨。

秋風木葉下,鴻雁當天過。物象殊清迥,憑弔憂思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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