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詵

陳詵(1642—1722),字叔大,號實齋,浙江海寧鹽官人。清康熙十一年(1672)舉人。由中書舍人考選吏科給事中。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黃河具體規劃,檢舉殘害百姓的官員,歷官至左副都御史。四十三年,出任貴州巡撫。後調任湖北巡撫。時江浙米貴,詵放寬米禁,通盤籌劃,平抑三省米價。原來湖北鹽規,每年需送官府2萬金,鹽商趁此提高鹽價。詵到任,革除此種陋規。卸任時,鹽商送詵萬金,不受。五十年,升工部尚書,轉禮部尚書。後老病辭歸。卒諡清恪。著有《周易玩辭述》、《詩經述》、《四書述》、《資治通鑑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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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詵的詩文

時豐公事少,筆硯任橫斜。

環郭江山秀,人情等物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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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有徵君真逸居,有臺可釣傍漁磯。

志高不在魚吞餌,回笑滎陽血染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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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泉開舊甃,初試仰山茶。寂寂有餘意,池蓮三五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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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涉日成趣,窮詩懶綴裝。梁間冰雪句,屈指歲華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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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院今猶古,閒中事可書。鷺鷗馴不去,誰可得親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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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堂方再月,已許慶豐年。偶繼前賢跡,承流頗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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