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學佺

(1573—1646)明福建侯官人,字能始,號石倉。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授戶部主事。累遷至廣西右參議。天啓間,梃擊獄興,學佺所著《野史紀略》直書本末,六年,以私撰野史,淆亂國章罪,被削職爲民。崇禎初,起廣西副使,力辭不就。家居二十年,潛心著書。南明隆武帝立,乃破家起義,官至禮部尚書。清兵入閩,入山自縊死。有《石倉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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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曹學佺畢生好學,對文學、詩詞、地理、天文、禪理、音律、諸子百家等都有研究,尤其工於詩詞,寫景抒情詩是他的特長。他的私人藏書量達到上萬卷,儲於「汗竹齋」有《汗竹齋藏書目》。徐火勃記道:「予友鄧原若、謝肇淛、曹學佺皆有書嗜,曹氏藏書則丹鉛滿卷,枕籍沈酣。」在文學方面,他與徐火勃、謝肇浙等人在詩文上頗有建樹,並帶動了自明朝中期以來沉寂的閩中文壇,被認爲是明末福建文苑的復興者。他與李贄、焦竑等學者都有交往,這兩人對他的思想影響很大。同時他也接受了許多佛教思想。他將佛教的出世解脫和儒家的入世精神統一起來,因而其思想開闊,雖然在官場多年,但功名之心並不太深,內心追求幽靜。曹學佺因先後兩次罷職,家居「石倉園」中,著書20年,曾謂:佛家有佛藏,道家有道藏,儒家豈可獨無。決心修儒藏與之鼎立。於是,採擷四庫書,分類編纂,歷時10餘年,未完稿而明亡。

  其一生著書多達30多種,輯有《石倉十二代詩選》。《周易可說》七卷,《書傳會衷》十卷,《詩經質疑》六卷,《春秋闡義》十二卷,《春秋義略》三卷,《蜀中人物記》六卷,《一統名勝志》一百九十八卷,《蜀漢地理補》二卷,《蜀郡縣古今通釋》四卷,《蜀中風土記》四卷,《方物記》十二卷,《蜀畫記》四卷,《蜀中神仙記》十卷,《蜀中高僧記》十卷,《石倉詩文集》一百卷,《石倉十二代詩選》八百八十八卷,《蜀中詩話》四卷,另外還有《宋詩選》四十九卷,所有作品共計1329卷。他的著作如《石倉詩文集》因爲在清初被列爲禁書而失傳。仍流傳在世的有名的作品包括了《一統名勝志》一百九十八卷與《石倉十二代詩選》,另外福建師範大學藏有《曹大理詩文集》十二冊(不全),日本東京藏有《曹能始先生石倉全集》一百卷。

  晚明的福建,一度也是書家畫人的搖籃,曹學佺以其才華名列「閩中十才子」之首。據稱,在林則徐的福州府第「七十二峯樓」的大堂中,懸掛的就是曹學佺的《貞松圖》。步作洗泉詩軸,行筆如行雲流水、抑揚頓挫,得晉唐風尚,無嬌揉做作之態,顯露出溫婉敦和、落落坦然的君子氣象。

人物生平

  初任閒職

  曹學佺於萬曆二年(1574)出生在福州侯官縣洪塘鄉的一個小商販家庭。父曹極渠,賣餅爲生,母親早逝,家庭貧寒。

  曹學佺自幼好學,曾在長樂上學,十八歲入府學,萬曆十九年(1591)中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會試落第後,回鄉與龔用卿之女結婚。當時龔用卿已辭官在家,藉助龔用卿的關係,曹學佺得以結識鄉紳名流。萬曆二十二年(1594)冬,再赴北京備考次年的春闈考試,並有機會和諸多名士交流。

  在萬曆二十三年(1595)乙未科會試中,曹學佺以二甲五十名考取進士。會試時,策問「車戰」,答曰:「臣南人也,不諳車戰,請以舟戰論。」因而詳陳舟戰之法。考官張位奇其才,初定第一,因不能破例,改爲第十名,授戶部主事。後張位被罷官,其門生故吏不敢前往看望,獨有曹學佺帶許多幹糧趕往碼頭爲之送行。事爲執政所聞,遂摘取曹學佺會試卷中言論,斥爲「險怪不經」,被調任南京大理寺左寺正的閒職,之後又任南京戶部郎中。在任閒職七年間,曹學佺精心研究學問。

  被劾去職

  萬曆三十七年(1609),曹學佺任四川右參政。當時,四川發生災荒,曹學佺設廠煮粥,賑濟饑民,又將饑荒情況繪圖上報,獲準發放300萬兩賑濟款,「蜀人詫爲三百年未有之殊恩」。四川有行、坐二稅,行稅取自商賈,坐稅取自百姓。饑荒後百姓多逃亡,坐稅無所出,曹學佺以歷年行稅盈餘抵作本年坐稅,使百姓免受追比之苦,而貪官污吏卻因少去搜刮機會而生怨。蜀王府毀於火災,蜀王要地方官籌資70萬兩修復,曹學佺援宗藩條例予以拒絕。四川道路險絕,曹學佺集資修復不少道路、橋樑,受到行旅的好評。

  萬曆三十九年(1611),曹學佺升任四川按察使。萬曆四十一年(1613)考績,因得罪蜀王爲其所謗,被罷職,蜀人遮道相送。是年,曹學佺回籍,在故鄉洪塘建石倉園,藏書萬卷。時常邀請文友,賦詩會文,談今論古,並創劇社「儒林班」,閩中文風因之昌盛。

  天啓二年(1622),曹學佺被起用爲廣西右參議。桂林宗室素來驕橫,常有不法行爲,曹學佺執法不阿,遇宗室犯法者,即命主管官吏究治;又親自反覆開導,使宗室肅然奉法。有人倚仗宗室勢力,私鑄錢幣,曹學佺嚴逮問罪,不稍寬縱,私鑄之風遂斂;錢局舞弊營私,兩年中贏利僅千餘金,經曹學佺訂立制度,嚴加管束,一年獲利5000金。廣西少數民族衆多,官吏、差役敲詐勒索,駐軍責供給酒食,騷擾不已,經常激起民變。曹學佺對官吏、差役嚴加約束,改置營鎮於他處,嚴禁駐軍騷擾,局勢很快恢復安定。

  天啓六年(1626)秋,曹學佺遷陝西副布政使,尚未赴任,突生變故。事因其在所著《野史紀略》中直書「梃擊案「本末,魏忠賢黨羽劉廷之挾嫌劾之,謂「私撰國史,淆亂是非」。曹學佺被囚禁70天後削職爲民,《野史紀略》書版被毀。

  崇禎(1628~1644)初年,曹學佺又被起用爲廣西副使,但力辭不就。當時,福建沿海海盜猖獗,曹學佺建議當局在閩江口梅花、雙龜一帶屯兵並建碉堡、編居民,共同防守;又條陳機宜九事。當局採納其建議,海寇從此遠遁。曹學佺熱心故鄉公益事業,曾籌資疏浚城內外河道與西湖,並建造洪山、萬安、桐口3座橋樑。鄉人感其德,在洪山橋頭立祠塑像以祀。

  國破身殉

  崇禎十七年(1644),李自成起義軍攻入北京,崇禎帝自縊。曹學佺聞訊,投池自殺,爲家人所救。次年,唐王朱聿鍵在福州即帝位,改元隆武。曹學佺進見,被授爲太常寺卿,不久遷禮部侍郎兼侍講學士。以纂修《崇禎實錄》,進禮部尚書,加太子太保。當時諸事草創,朝中大事由曹學佺和大學士黃道周參決。

  隆武二年(1646),力贊隆武帝親徵收復失地,因年邁不能從行,便捐銀萬兩助餉。同年八月,隆武帝親徵失敗。清軍於當年進入福建,鄭芝龍降清,隆武帝在逃亡汀州的途中被俘,絕食而死。九月十七日,清軍攻陷福州,次日,曹學佺香湯沐浴,整頓衣冠,在西峯裏家中自縊殉國,死前留下絕命聯:「生前單管筆,死後一條繩。」另有說法稱他是在鼓山湧泉寺自縊的。曹學佺死後,其家被清兵所抄,家人也遭逮捕,藏書被清軍搶光。魯王監國追諡他爲「文忠」。清乾隆十一年(1746),即曹學佺逝世一百年之後,清政府追諡他爲「忠節」。

曹學佺的詩文

停棹投漁火,人煙自一區。

遠行銜月淺,隔水度營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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